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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来源:宁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 席伟宁 刘华南 发布时间:2021-06-03 15:22:03 浏览次数: 【字体:

6月2日,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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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宣寿主持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巴恩锋、张文蕃、王宝丰出席会议。

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波,副县长张海涛,县法院院长杨志远,县检察院检察长任斌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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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对县教育局、交通局、住建局、司法局的工作评议报告;票决通过了县教育局、交通局、住建局、司法局4个部门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4号、第15号、第16号、第17号评议意见(草案)。

会议强调,县教育局要坚持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积极贯彻落实市县教育大会精神,把改善办学条件、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校园安全、推进教育扶贫等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全力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县交通局要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稳步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及农村公路建设,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县住建局要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搞好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建设,持续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城镇化建设,大力开展国家园林县城创建,为打造生态宜居幸福美好新宁县做出积极贡献。县司法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充分履行法定职责,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有序推进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重点工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0号执法监督意见(草案)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1号执法监督意见(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县工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强调,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大源头管控,坚持系统思维,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土壤污染防治意识;要强化日常执法监管,着力解决土壤污染防治的重大问题,切实保障土壤环境质量安全。要树牢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要强化责任落实,构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网络体系,加大安全投入,突出综合监管,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要充分发挥安委会成员单位监管职责,集中抓好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以“十四五”规划为引领,着眼发展大局,依托产业布局和资源禀赋,特别是煤炭、石油等资源的深度开发,谋划储备一批大项目、好项目,以项目支撑撬动经济发展;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政策支持,及时帮助企业纾困,保障企业更好发展;要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承接能力,为企业落地发展提供基础保障,为助推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