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
11月9日,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
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宣寿主持会议并讲话。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昭、赵淡绒、张文蕃、王宝丰出席会议。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翟晓明,宁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波,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杨淑宁,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张银芳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和审议并通过了《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宁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宁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召开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意见》《宁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宁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宁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和代表意见建议的处理办法(草案)》《宁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关于设立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选表决办法(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宁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关于冯毅、姚德学、杨志远、任斌提请任干部职务任(免)议案的报告。经会议表决,决定免去张宏斌、李春、孙天选、玉含聪同志相关职务,接受姚德学、杨志远、任斌同志的辞职请求。决定任命张金峰同志为代理宁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贾小建同志任宁县公安局局长、蒋继成同志为代理县人民法院院长、苏韬同志为代理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新任命的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会议还进行了其他事项。
金宣寿在讲话中指出,五年来,宁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代表工作取得新进展,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新进步,乡镇人大工作开创新局面,整体工作水平有了新提高,实现了全县人大工作跨入全市前列目标。希望大家继续发挥作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全县人大工作,继续为大家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
金宣寿强调,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即将召开,大家思想上一定要引起重视,特别是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从纪律上、工作上严格要求自己,强化时间观念、责任意识,既要认真完成各自分工任务,又要注重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依法依规,作好各项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筹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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