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1月21日上午,宁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本次会议应出席代表237人,因事、因病请假14名,实际出席223名,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执行主席冯毅、张金峰、张海涛、金宣寿、孟乾坤、段军亮、段登云、姚德学、郭丽丽、常文洲、鄂海峰、翟晓明、薛克勋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执行主席、代县长冯毅主持会议。
受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宣寿向大会报告工作。
金宣寿说,过去五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宁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切热点,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报告从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方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人民至上,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民生事业不断改善;坚持创新突破,强化服务保障,促进代表作用充分发挥;坚持思想引领,突出能力建设,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五个方面回顾了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
金宣寿指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二是必须坚持人民至上,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三是必须坚持突出主体,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抓手。四是必须坚持服务发展,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五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不竭动力。
对于今后五年工作,金宣寿强调,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县第十七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更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在彰显制度优势上保持定力;以更大力度提升监督质效,在服务发展大局上精准发力;以更实举措密切代表联系,在优化服务保障上彰显能力;以更严要求打造“四个机关”,在深化自身建设上激发活力。更好地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努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奋力谱写宁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大会听取了县人民法院代院长蒋继成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4335件,审(执)结23253件。今后五年,县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县第十七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扎实推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实现宁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大会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苏韬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检察院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推动宁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未来五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十七次党代会精神,认真执行县十八届人大的各项决议,以更高站位服务保障大局,以更实举措深耕主责主业,以更严要求强化队伍建设,为我县顺利实现“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县、陇东综合能源基地核心县、宜居宜业魅力县”这一宏伟目标,全面迈进“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保驾护航。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关于设立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和《关于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表决办法》。
不是代表的在家县级领导,县委各部门负责人,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各乡镇长列席会议。
记者:建琪 陈龙 倩红 伟宁 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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