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4月28日,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现场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翟晓明主持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淑宁、张银芳、孙宏伟、马永录、杨杰出席会议。
县委常委池军列席会议。
选举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关于接受段军亮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议案;经会议表决,决定免去段军亮、栗芳年、张水旺3名同志的相关职务。决定任命池军为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军为宁县民政局局长,栗芳年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谭来绪为宁县教育局局长,张庆堂为宁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李青锋为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党海龙为宁县人民法院南义人民法庭庭长,何刚为宁县人民法院和盛人民法庭副庭长。随后,新任命的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
投票
翟晓明要求,新任命的同志要转变角色,尽快适应新岗位。以本次任命为新起点,准确把握工作定位,迅速进入角色,尽快熟悉各项业务,全面适应和满足新的岗位要求,把组织的关怀和人民的信任转化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更好地服务于宁县经济社会发展。
宣誓
宣誓仪式
翟晓明强调,新任命的同志要加强学习,依法履行新职责,在各自岗位上开创新局面、干出新业绩。要严于律己,出色完成新使命,从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更加符合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四个自信”,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为党和人民用好权、执好法、服好务,出色地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神圣使命。要强化人大意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决议、决定,积极办理代表建议和意见,按要求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努力在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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