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委宣传部测评验收宁县申报推荐第十六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8月31至9月1日,庆阳市委宣传部测评验收组对宁县申报推荐的第十六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进行测评验收。
宁县委副书记王健陪同测评验收。
测评验收组一行先后深入县城幼儿园、检察院等2个申报推荐省级文明单位和新宁镇、焦村镇半个城村等10个省级文明村镇,通过实地考察、资料审核、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各申报单位进行了测评验收。同时对全县社会文明程度指数进行了测评。
测评验收组对宁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宁县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突出常态化、制度化,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各类活动特色鲜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氛围浓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测评验收组要求各申报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大精神文明创建力度,抓好薄弱环节改进、特色亮点总结,着力在优化发展环境、丰富创建品牌、加强精细管理、营造浓厚氛围和促进创建实效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文明创建内涵,提高精神文明创建水平,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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