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对县政府整改落实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号执法监督意见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9月1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段生杰带领督查组对县政府整改落实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号执法监督意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组先后深入甘肃川庆劳务防护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庆阳北方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庆阳正奥管业有限公司、宁县第四中学等地,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号执法监督意见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督查组要求,全县上下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始终不渝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的民生大事抓紧抓实。同时,要切实发挥安全生产过程中管理人员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劳务保护工作水平和能力,切实维护用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权益。
随后,段生杰走访联系了市人大代表、宁县第四中学校长,指导了“代表工作室”建设运行、工作开展等。
段生杰指出,“代表工作室”是人大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有效平台、开展履职活动的重要场所,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好“代表工作室”的阵地作用、平台作用、载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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