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对我县第九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和第一批“红石榴”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示范单位进行验收
11月17日,省民委二级巡视员吴燕妮带领验收工作组来宁县开展第九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和第一批“红石榴”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示范单位验收工作。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委主任晋晓庆,宁县委副书记、县长冯毅,宁县委副书记张博,县政府副县长贾小建陪同考核验收。

验收组一行先后深入焦村镇中心小学、庆阳顺通机动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宁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馆、宁县高铁门户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长廊、宁县民族团结进步广场、新宁镇城关社区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宁县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和“红石榴”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示范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验收组对宁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宁县能够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加大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在健全组织、完善机制、搭建平台、丰富载体等方面多措并举、典型突出、成效显著,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了“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营造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浓厚氛围,有形有感有效推进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

期间,在汇报会上,贾小建汇报了宁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张博主持会议并讲话,张博表示,宁县要以此次督查验收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突出工作重点,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健全机制制度,全力抓落实,扎实干到位,力促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上水平、创一流。

随后,验收组一行还来到王孝锡革命烈士纪念馆,认真聆听讲解,仔细观看展板内容,详细了解王孝锡等革命前辈的光辉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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