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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宁县大事记

来源:宁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10 16:41:25 浏览次数: 【字体:

1月6日,宁县公安局副政委、四级高级警长刘洪经公安部批准被记个人一等功,并在次日甘肃省公安机关破案追逃和报废机动车集中整治大决战总结表彰大会上获得表彰。

1月18日,共青团宁县第二十一次代表大会在宁县集中办公区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听取共青团宁县第二十届委员会工作报告,通过《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刘玉屏当选为书记,方艳、石丽涛和常仁龙当选为副书记,常仁龙为兼职,石丽涛为挂职。

1月22日开始,宁县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以下简称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健局、公安局、运管局及相关乡镇政府抽调工作人员105名,在长庆桥、长官高速出口和宁县火车站、客运汽车站设立4个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班,登记大巴车及挂外地牌照机动车,对驾驶员、乘客进行身份核查和体温监测。

1月25日,各乡镇组织动员村组、社区在各村和小区出入口设立关卡,24小时对出入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身份检查。

1月27日零时起,宁县按照甘肃省安排,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在全县实施最严格的联防联控管理,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

1月29日,宁县医保局为全县新冠肺炎病例定点救治医院—宁县人民医院预拨付医保基金120万元,用于应对可能出现的疫情,保障新冠肺炎患者救治工作。

1月30日,中共早胜镇中兴社区党员纪宏向宁县红十字会捐赠现金1万元;庆阳川露山泉水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魏治民向宁县红十字会捐赠新冠肺炎防治物资,即一次性防护衣50套、一次性鞋套100双。

(整理:李若增 李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