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组织
民国16年秋天,由王孝锡、任鼎昌等人在太昌镇创建第一个支部,后扩为太昌临时区委,下分宁县、径河川、长武3个支部,有29名党员,有书记和宣传、组织等委员。民国19年秋被破坏。民国23年冬,陕甘工农红军游击队第三路指挥部派李得禄等人到九规、金村一带重新发展党组织。次年11月,中国共产党新宁县工作委员会(简称新宁县委) 在杨园子正式成立,配备书记;下设宣传、组织两部,各有部长,辖7个乡支部,各有支部书记,共有40多名党员。经10多年发展壮大,机构不断健全完善,到解放前夕,县委有书记,副书记;下设宣传、组织、统战等部,各有部长;辖5个区委,有区委书记;26个支部,有支部书记;共503名党员。民国26年,本县国民党统治区的地下共产党组织,成立了中国共产党宁县委员会(后改设中国共产党宁县工作委员会,通称旧宁工委),初辖3个区委、300多名党员。经10年战争和地下斗争,至解放战争后期,有区委7个、党员222名。1949年8月全县解放以后,经中共中央西北局批准,全县成立了中国共产党宁县委员会,有书记、副书记;设秘书室、组织部、宣传部。1952年设立监察委员会,1953年设立统一战线工作部(1963年撤销),1954年设立合作部(1966年撤销),1956年设立文化教育部、财贸工作部、肃反办公室(均于1960年撤销),1958年设立工业交通工作部(1962年撤销)。1959年成立县党校。1967年3月至1968年3月,因“文化大革命”县委停止工作。1968年4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设党组,1972年元月恢复中国共产党宁县委员会,与县革委会(政府)合署办公,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报道组、信访室、党校。1978年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农村工作部。1979年与县人民政府分署。
解放后党的基层组织,最初在各区建立党的委员会,乡及县级机关单位设有总支或支部。人民公社化以后,公社建党委,大队建支部,绝大部分生产队建有党小组。经过基层行政区域变更和历次政治运动,基层党组织机构、党员人数屡有变化。至1985年,县委下属23个乡(镇)党委,9个总支,580个支部。共有党员1.365万人。1949年7月至1985年,共召开过8次党的代表大会。
(选自《宁县志·政治志·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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