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
宁县人民素有直言上书,与不良行为斗争的传统。旧社会,在统治阶级压抑下,人们曾经不畏风险,上书上访,赢得成功者,亦屡见于记载。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重视人民的民主权利,把信访工作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建国初期,县、区、乡领导干部随时接待群众来访,随后在秘书室、办公室编制专人办理信访工作。50年代后期,县委、县政府即设来信来访接待室专门机构承办来信来访。1984年,县委与政府又合并成立联合信访室,开展此项工作。各级、各部门都有领导分管信访工作,有专人办理信访业务。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有专门接待机构或专办人员,及时办理人民群众来信、上访案件。
由于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优越性,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远远不限于县内的专门接待机构和专办人员。他们遇有需要向上级领导反映或要求解决的问题时,往往直接写信或上访中央、省、地领导机关、领导部门,或者投书、上访报刊杂志编辑部门,借助社会舆论力量促使问题得到解决。近年,更多的来信、上访,则是直接寻找县委、县政府和各部门负责人反映情况。提出要求,求得解决问题。
据统计,1985年,仅中共宁县委、宁县人民政府联合信访室,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006件(来信664件,来访342人次)。其中:有关党风党纪的133件,反映生活困难的131件,民事纠纷问题125件,要求复查有关问题103件,不服善后处理的64件,有关人员精简下放的55件,其余各类问题较少。在这些来信来访中,联合信访室立案查处的85件,当年查清81件(内有中央、省地转来并要求回报结果的30件。当年查清上报28件);批转有关单位办理的405件;属是重信重访的106件;历年积案7件(查清结案6件)。
在解放以来的各个时期,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数量与内容显有不同:50年代信访最少,内容是一般旧社会遗留的各类问题和生活困难问题,来信来访者多属农民;60年代信访渐多,内容以公社化和权力下放以后的公、私财产关系以及“四清”运动中的各类问题为主。来信来访者多为农村干部、群众;70年代以后信访剧增。内容以“文革”运动中的人员处理和干部作风问题最为集中,来访的前者多干部,后者多群众;80年代以来,信访有加,内容以“文革”遗留问题、不正之风和私人财产纠纷问题最为突出,来信来访者面广。以县级单位而言,历年接待信访最多的除县委、政府领导以外,主要有民政、组织、劳动人事部门和法院等。
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除帮助各级领导部门及时发现解决了群众生活中许多具体实际问题。使生产建设正常进行以外,也在相当程度上抑制了各种不正之风,使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得到进一步贯彻执行。
宁县县委、政府联合信访室
7年间接待来信来访数
1979年,1387件(次)。
1980年,1139件(次)。
1981年,595件(次)。
1982年,898件(次)。
1983年,743件(次)。
1984年,1143件(次)。
1985年,1006件(次)。
(选自《宁县志·政治志·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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