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的土地改革
红军游击队在民国25年以前,主要是发动群众,打倒豪绅分浮财、废债约,惩办罪大恶极的土豪劣绅。新宁县苏维埃政府成立以后,才开始进行土地改革。冬天,关中苏维埃政府给新宁县派来了由张三、闻子恒等四五人组成的土改班。新宁县政府也派胡金玉、姚发元、罗金财、张金奎等人参加土地改革工作。土地改革的政策是: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每人分得土地的多寡,是由该乡耕地总面积的大小决定的。地主、富农也按家庭人口留给相应的土地,让其自食其力。对地主的牲畜、粮食、衣物也同时进行了分配。
在土地改革过程中,土改班一面大张旗鼓地宣传党的政策,一面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召开群众大会,揭发地主剥削压迫穷人的罪行,讲解土地改革的意义。分配土地后,向农民颁发了土地证书。土地证书的格式大致是:
土 地 证 书
分给
土地 原地 亩,川地 亩
南止 北止 东止 西止 。
新宁县土地革革委员会
___年__月__日
民国25年初,东北军和十七路军大举“清剿”革命根据地。因此,土地改革只在一、二区部分乡搞了一段,其余大部分地方未及进行。
土地改革工作的开展,满足了部分贫苦农民对土地的要求,激发了农民群众的革命热情,李树发等七八名青年要求参加赤卫军,并向政府报告嘴头绅士李自来和月明坡民团马进财的活动情况,张树兴、徐得福等8人报名参加了红二十六军。在国民党军队“清剿”面前,革命根据地人民积极投入战斗,保卫革命根据地,保卫革命政权,保卫胜利果实。
(选自《宁县志·政治志·民主革命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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