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的整风运动
民国32年(1943年),在中共中央发布《关于继续开展整风运动的决定》之后,8月23日,关中地委对新宁县的整党工作作了指示,认为:“国民党反动敌探奸细,在新宁已有相当普遍的组织基础,反革命活动极为严重。”要求“目前新宁党的工作应以除奸防奸为一切工作的中心。”同时派关中地委宣传部长高仰云,公安处长汪锋和副处长于桑来县领导运动。为了取得经验,指导全县,县委首先在盘客地区开展了除奸防奸斗争。接着又在襄乐召集上千名的干部群众大会,持续多日。昼夜以继,开展“坦白运动,和轰拉打斗。由于指导思想上认为“特务如麻”,在审查干部中追求查出特务的比例数字,所以,许多干部和群众被当作“暗杀队”、“便衣队”,“CC”成员批判斗争,并逮捕关押了20余人。8月以后,新宁县委根据中共中央有关指示精神,经过调查和甄别,对冤假错案进行了平反,给受害者赔情道歉、恢复了名誉。
(选自《宁县志》·政治志·民主革命纪念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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