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宁工委并归新宁县委
民国38年(1949年)6月,旧宁工委根据中共中央西北局的指示精神,归并于新宁县委。至此,宁县白区地下党的活动,始由新宁县委统一领导,旧宁工委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
在宁县民主革命斗争中,旧宁工委坚持地下斗争历13个年头,它主要的经历和历史功绩有:
一、机构沿革。民国26年12月,成立宁县县委,归属于陇东特委,县委机关初在县城。次年7月归并新宁县委。民国27年4月重设为宁县工委,仍归陇东地委辖属。机关还在县城,后在“宁县事变”战斗中,随八路军警七团三营撤出县城,迁驻襄乐傅家山的一座古庙里,以“陇东救亡书店”名义掩护活动。民国30年11月,工委迁驻于合水县西华池,以开办“庆丰源”商号掩护活动,从此一直归属于中共甘肃工委,最后3年里,工委驻地先后转迁于肖咀、襄乐、后掌村(旬邑)、漆树沟圈、水泉子等地。在此期间,民国34年11月至次年12月,一度合并于合水县委统战部。
二、白区党的组织工作。旧宁工委始终坚持在白区发展地下党员,壮大党的力量。
工委初成立时,就有300多名党员,数10个支部,基层建有3个区委。二次重建时,下属有6个区委,17个支部,340多名党员,即:早胜区有早胜、中村、院子3个支部,60多名党员;平子区有平子、米桥、良平3个支部,60多名党员;城关区有城关、迕逭2个支部,60多名党员;西区有和盛、太昌、新庄3个支部,50多名党员;宫河区有宫河、北极(有书“倍吉”,即今彬县之白吉原)2个支部,80多名党员;南义井区有南义井、什社、寨沟子、肖咀4个支部,30多名党员。在甘肃工委管辖的前6年里,工委与基层较少联系。解放战争开始后,经过整顿,一部分党员失掉联系、脱党、淘汰或者叛变,彬县党员转交给彬县党组织,党员及基层组织数目减少,但组织较前纯洁,并且有了新的发展。到最后工委撤并,下属有早胜、中村、宫河、新庄、和盛、太昌、迕逭7个区委,220多名党员。
三、统战工作。此为旧宁工委主要工作任务之一。工委领导广大地下党员,在国民党统治区及其党、政、军各级人员和其他上层人士中,宣传革命,广交朋友,有效地分化瓦解了国民党的力量,扩大了革命队伍,取得了多方面工作成效。早在工委成立之前,地下党员就联系各方人士和群众,宣传抗日,促使新庄大地主一次捐粮1000石,和盛大地主张月桂捐粮100多石,李天峰、王立轩等都捐出大批粮食,供驻县内红军部队食需许久。工委成立以后,这项工作更趋活跃,特别是解放战争中尤为突出。由于地下党的工作,南义井镇长曹佩玉帮助地下工作人员做了不少事情,并为解放军打开寨门,消灭了国民党守军一个营。太昌镇长王维民在马继援部首次进攻关中地区时,就给解放区送了情报。国民党县参议员张孝山一人,就护送关中地区输送兰州、西安的地下工作者7人。解放前夕,工委通过县参议员牛佑宾,做通了参议员中大部分人的工作。至民国38年6月13日,工委在国民党各级人员中建立了160余人的朋友关系,其中县级9人,镇级34人,自卫队分队长以上的10人。新庄14个保,有13个保的军政人员同地下党组织拉上了关系。地下工作人员和红区武工队,有时食宿在国民党的镇公所里。工委还从白区青年学生、革命群众中动员了127人进红区参加培训班,为接管旧宁县做了组织准备。
四、白区的地下武装斗争。为了保护自己,打击国民党势力,白区地下党组织从一开始就注意武装自己,宫河地区的地下党组织,最初就采取虚张声势、夜间偷袭等方式,有力地打击了国民党镇、保势力。工委成立后,特别是解放战争时期,许多区委以至支部,都以地下党员为骨干组织过武装力量,如迕逭区的王建新游击队10余人,南义区的刘兴龙地下军10余人等等。工委直接领导的武工队,成立于民国35年6至7月份,在一年之内,配合解放军攻打望宁、迕逭、西华池,还独立作战4次,散发宣传品、刷写标字口号、割断保至县的电话线、破坏交通等不计其数。在武装斗争中,武工队曾于民国36年8月8日于盘客上庄子遭宁县保安队袭击,工委副书记万青山等负伤,与数人被俘(万中途被群众掩护得逃),损失长、短枪3支,特货(鸦片)9两5钱,法币100万元,包括各种名单的机密文件全失,被称为“上庄子事件”。此后,工委重整武工队,发展至2个中队、6个分队,共计50余人。民国37年4月22日,又于彬县永乐镇的高恢村,遭国民党正规军袭击,武工队18人中,有16人被俘,损失长枪13支,此即“高恢事件”。至全县解放之际,武工队仍有2个中队,20多个人,坚持游击斗争直到最后胜利。
附:旧宁工委历任书记和负责人名单
冯治国,书记,民国26年12月至次年7月任。
杨安仁,新宁县委统战部长,民国27年7月至次年4月任。
杨应志,书记,民国28年4月至次年2月任。
刘国升,书记,民国29年11月至民国34年11月任。
李正良,书记,民国29年11月至民国34年11月任。
白生采,合水县委统战部长,后为书记,民国34年11月至民国36年3月任。
丁志明,书记,民国36年3月至6月任。
李科,兼书记,民国36年7月至9月任。
刘永培,兼书记,民国36年9月任。
(选自《宁县志·政治志·民主革命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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