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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军事设置

来源:宁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14 15:20:24 浏览次数: 【字体:

宁县地处关陇要冲,为兵家必争之地,历代屡派重兵镇守,其军事设置变化纷繁。

秦汉更迭之际,这里驻有雍王章邯所部苏驵的军队,西汉高祖二年(公元前205年),为汉将郦商大军所破。

东汉建武元年(公元25年),大司徒邓禹率军进驻此地,一度休兵养士。建武六年,征西大将军冯异兵至此地,并领北地太守事。

北魏始设刺史之职,总揽军政,常有驻军。

隋为宁州道,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置总管,历设刺史。

唐武德初年,始设军府,以骠骑、车骑两将军领之。并置防御使,州置刺史。武德三年(公元620年),改宁州道为折威军,置将、副各1人,以车骑府统之。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宁州设都督府,有府兵千人左右。至四年府罢,州仍置刺史。大历三年(公元768年),州置节度使,后仍为刺史。大中三年(公元849年)七月至九年三月,宁州为邠宁节度使治所,置节度使和副使等职,常有重军镇守。定平(今政平)曾为驻军重镇,有镇将,隶左神策军。

五代,州置刺史,余不能详。

宋时,知州为知军州事,俗称州将,并有军事推官。宣和元年(公元1119年)赐军额,升为兴宁军节度,有驻军。

金代,初沿兴宁军节度,皇统二年(公元1142年)降为军。天德二年(公元1150年)改刺郡。置刺史,有驻军。

元代,大昌原(今太昌一带)为军屯之地,元末,李思齐屯兵于宁州,南山之巅有城。

明代,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设襄乐巡检司。州城有城守乡兵。

清代,宁州军制为讯,置分防把总一员,原额马步守兵50名。官马2匹,兵马10匹。有团练、军士2713名,士兵军587名,义勇48名,乡导80名,宁城乡伕753名,襄乐巡检司有弓兵30名。光绪末年,裁汰城守营,只留营兵5人,初办巡警。

民国成立后,城守营全裁,仍沿置巡警。民国3年改巡警为警备队,额定步队60名,马队20名,有队长1名,排长2名。民国6年又改为警察所,设警佐,下有巡官及警士。

民国17年成立宁县保卫团,有5个区团,10个乡团,约200名士兵。

民国22年以前,县以下沿袭清制,里有里兵,人数不等,直接归绅士指挥,全县24里,兵丁约200人。

民国23年后季,改保卫团为保安队,下辖1个中队,4个分队共100人,由县政府统一指挥,区设区队,有专职区队副1人,班长1人,兵丁5至7人。各联保设专职保队副1人,兵丁1人(常备兵)归区队指挥。

民国25年2月,奉省府令,改县保安队为“甘肃省第三区保安第二大队”,下辖4个中队,12个分队,共300余人。同年,成立社会军事训练总队,组训壮丁。

民国26年后季,成立宁县国民兵团团部(简称“民团”)。编制县义勇壮丁常备队,增加常备中队1个,专门负责训练壮丁,培养兵源。

民国27年,在县政府第一科内设兵役科。县社训总队改为国民自卫总队。29年元月,自卫总队改为国民兵团,兵役科改为军事科。

民国30年7月,常备中队和国民兵团相继奉命撤销。省府命令将宁县、正宁、灵台、泾川的国民兵团和1个直属中队改编为省属保安团,分编为10个中队,30个小队,97个班,共1000人,统一由省调防,团部驻宁县,中队分驻4个县。同年,宁县又成立自卫中队,由军事科长兼任队长,下设3个分队,约100人,为地方之唯一武装。

民国31年3月,省改保安团为农林部祁连山林警总队第二支队。4月将国民兵团裁撤。业务并于军事科办理,县以下之兵役机构统一配合乡镇保甲行政组织,设立乡政保甲班,并专设乡镇保队,附以专员推行。

民国36年12月,成立宁县自卫总队部,下辖2个大队,6个中队,19个分队,约600人,设总队长4人,总队副3人,政工室主任1人;大队长7人,大队副3人;中队长11人,分队长35人。民国38年2月,自卫总队改编为甘肃省第三区保安第一团第一营。下设2个常备大队,8个连。(其编制及装备见下页附表)。

(选自《宁县志·军事志·军事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