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
世世代代生活在宁县地区的各族劳动人民,有着悠久的文明传统和良好的文化素质。他们在开发、建设这块土地的漫长过程中,创造了具有鲜明地方色彩和显著民族特点的文化业绩,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宝库增添了异彩,使本地的文明历史绚丽生辉。
历代封建统治阶级,多不重视民间文化事业,劳动人民创造的文化财富,屡被遗弃、埋没或者摧毁。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关心群众文化生活,使宁县地方文化事业得到蓬勃发展。现在,不仅县上有了比较健全的文化工作机构和事业单位,而且各乡(镇)建立了文化站,各行政村办起了文化室。太昌、早胜、平子、焦村已成为当地群众文化活动中心。这些文化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上下联系,相互配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太昌文化中心于1982年出席了全国农村群众文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以“群众文化先进单位”受到文化部表彰奖励。县文化馆于1982年和1983年被连续评为甘肃省农村文化艺术工作先进集体,受到文化厅奖励。县文化局于1985年被庆阳地区评为群众文化先进县局。在各级文化单位的组织带领下,全县城乡各项文化活动日益活跃,文化艺术队伍茁壮成长,并且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选自《宁县志·文化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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