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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育行政机构

来源:宁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22 10:28:56 浏览次数: 【字体:

教 育

宁县人民向以“耕读传家”为荣,素有教子课读之风。汉、晋之时,即文士叠出,或著述传世,或博通古今,或“州举秀才”,或“弱冠知名”。两千年来,重教之风不衰。据文献窥视,官方办教当以宋、元为始,约800年之里程。明代,州之教育机构设施,已见规模。清代继有发展,而后期屡被动乱摧残,凋败不堪。民国时期,宁县与新宁县均兴办学校,有所复振,而又各存所难,成效有限。新中国建立以后,国家重视,人民支持,宁县教育事业始得全面发展。

教育行政机构

古之教育管理机构多不能考。仅见: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 年)左右,宁州始有训导官员,景泰年间,始见学正之官职,直至清代同治动乱之后,去训导之置,余不能详。清末,州含儒学学正在内,有教官2人,下属斋夫3人,膳夫2人,门斗2人,廪生30人,主责教授生员。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废科举制度以后,州设劝学总董,负责管理学堂。

民国6年(公元1917年),县成立劝学所,设所长、所员、视学、书记、文牍、会计等专职人员,为教育行政管理机构。民国15年,成立宁县教育局,有局长、督学各一,科员、书记、局役各二,并设警察。四区设有兼职学务委员。民国21年修正改组,编制11人,民国29年裁局设教育科,直至解放,其下设图书馆、民众教育馆、巡教队、阅报室、讲演所、公共体育场等机构。

民国24年,新宁县政府成立后,设有第三科,专管新宁县属地文化教育事业,编制2至3人。

1949年,人民政权诞生以后,设第三科管理教育行政工作,编制4人。1956年,与文化、卫生合并为文教卫生局,编制13人,下设人事、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等专职人员。“文化大革命”中撤局,工作统归于县革命委员会。1974年恢复,1977年分去卫生而设文化教育局,编制20人,下设政工、教育、文化、财务等股。1983年,又分去文化而成为教育局。现共编制42人,下设教学研究室、人秘股、教育股、财务股。工农业余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亦设在局内。

(选自《宁县志·文化志·文化·教育·教育行政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