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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秧歌扭红陕甘宁边区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4-04-2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南仓社伙耍得红,区里县里真有名”。这是陕甘宁边区广泛流传的两句顺口溜。

“解放区的天是艳阳的天”。宁县是陕甘宁边区的一部分,早在1934年就成立了苏维埃政权组织。当时,全县武装斗争如火如荼,军民大生产运动热火朝天,文艺宣传活动也开展的有声有色,特别是刘志仁组织的湘乐南仓秧歌队,扭红了陕甘宁边区。

1910年,刘志仁出生于宁县湘乐镇南仓村一个小自耕农家庭,少年时在私塾国语学校就读4年,后来因家境贫寒而辍学务农。他从小性格活泼,尤其喜爱文化娱乐活动,学会了不少民间曲调和演唱技巧,每逢春节闹社伙,他便热心组织,带头参加表演,很快成为当地一名出色的歌手和社伙头。

1931年春,刘志仁受到刘志丹、谢子长的影响,投身革命,利用自己的爱好和特长,积极为革命事业鼓与呼。边区火热的民主新生活激发了刘志仁极大的创作热情,最初他采用传统的民间说唱艺术形式,反映解放区全新的民主生活的现实内容,创作出许多短小精悍,语言生动形象,便于记诵传播,很受农民欢迎的作品,热情歌颂共产党、八路军和人民群众,激励和鼓舞人民坚持革命斗争。

1937年,刘志仁自编自演了第一首新秧歌剧《张九才造反》。该剧以当地群众遭受军阀、土匪、贪官、污吏迫害的真实事件为内容,无情鞭挞封建统治阶级的丑恶行径,歌颂贫苦农民顽强反抗的精神。剧目演出后,群众当场给他披红戴花,热情鼓励。他深受启发和感动,于是组织成立了南仓秧歌队,自编自导,在解放区巡回演出。这是当时解放区唯一的一支农民演出队。他们走到哪里演到哪里,深受群众欢迎,有时在一个地方演一场还走不起,就演两场、三场。群众自愿为演出队供吃供住。刘志仁组织编演的新秧歌越来越多,题材越来越广泛,有动员人民群众投身抗日救国,反特防奸,保卫边区伟大斗争的《九·一八》、《新三恨》、《反特务》、《保卫边区》等;有表现军民大生产运动的《新开荒》、《大生产》、《桂姐纺线》、《改造二流子》等;有歌颂边区政府、领袖和人民子弟兵的《送郎参军》、《边区政府好》等;有宣传移风易俗和边区文化生活的《放脚》、《读书识字》等几十台节目。有时,国统区的群众也请他的秧歌队去演出,他的秧歌剧在国统区演出后,使长期受压迫的群众十分向往边区新生活,纷纷送子弟到边区。

1942年,刘志仁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更加自觉地坚持毛泽东提出的文艺为工农兵服务的方向,创作出《百团大战》、《反对摩擦》、《劳军歌》、《十二月忙》等秧歌剧,内容更加丰富,艺术日臻成熟,秧歌队也越来越庞大,演出愈加成功。为了把秧歌队办得更好,刘志仁带领大伙开荒种粮,筹措活动经费,尽最大努力减轻边区人民的负担。刘志仁还组织秧歌队队员学政治,学文化,使秧歌队逐步成长为奋发向上的革命文艺团体。

1944年11月,刘志仁被推选出席了陕甘宁边区文教英雄大会,他带领南仓秧歌队,自编自演了《荷花舞》,在边区引起了轰动。他与马健翎、杨醉乡一起获得特等艺术英雄的光荣称号,被誉为“新秧歌运动的旗帜”,受到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中央领导的亲切接见。毛泽东主席还赠送给他一条毛毯,作为鼓励,《解放日报》大篇幅介绍了刘志仁和他的秧歌队的成绩和经验,报道他在延安的活动情况,周扬称赞刘志仁和他的南仓秧歌,“堪称新秧歌运动的先驱和模范”。

(供稿:李忠信 米占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