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县委 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县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宁发〔2022〕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庆发〔2022〕4号)精神,结合县情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甘肃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若干措施》和庆阳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聚焦促进涉企政策落实、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公正合理执法司法、解决企业突出问题、治理干部作风顽疾等五个方面20项工作任务,强化治理,攻坚突破,把我县打造成企业发展的“沃土”,投资兴业的“高地”。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促进涉企政策落实,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1.加大惠企政策落实力度。按照“谁主管政策谁负责落实、谁不落实政策就追究谁责任”的总要求,压紧压实政策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制定政策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实施要求。加快对现有政策清理,梳理形成惠企政策清单,建立服务对象清单,每季度更新政策和服务对象清单,并与企业对接,保障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宁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推进减、免、缓、降税费政策落实,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涉农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西部大开发所得税减免、先进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及时兑现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加计扣除税收政策。在现有收费标准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企业供水、供暖、供气和国家产业政策支持范围项目供电价格。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政府金融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加快兑现各类奖补资金。全面清理应拨付给企业的招商引资、重大投资项目投资奖励、科技创新、人才支持等各类奖补资金及项目配套资金,在查清、核准、达标的基础上,限时足额拨付企业。属于上级给付的奖补资金,到达本级15日内,下达到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用途,按程序及时支付;属于本级政府合同约定或承诺给付的资金,要专题研究解决资金来源,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完成清理并长期坚持
4.制定支持企业上市政策。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对企业在挂牌、上市过程中各类中介费用给予补贴奖励和在税收、土地产权、立项审批、环评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的方式,引导企业不断拓宽融资渠道。
牵头单位:县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人行宁县支行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5.切实做好政策的立改废。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现有政策文件中内容模糊、难以操作的条款进行细化实化,提出可操作措施;对存在盲点、漏点的政策文件进行补充;对内容空洞、已过时的政策予以废止,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增强操作性、实用性。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宁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6.加强涉企惠企政策宣传。建立简洁明了的惠企政策清单(包括政策名称、享受对象、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承办单位、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在各部门网站、政府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上与政策原文同时公布,方便企业查询了解。县融媒体中心要通过开辟专栏、举办专题节目等多种方式,系统宣传各类惠企政策,进行重点解读。县工商联利用庆阳市“政商直通车(民营经济服务平台)”、县工信局利用省市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系统,精准推送政策文件,做好政策宣传。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二)聚焦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营造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
7.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在全县各级机关单位和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开展“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活动。根据《宁县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全面推行亮牌服务、持证上岗、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群众评价、查处举报、末位问责制度,努力营造公平公正、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牵头部门:县作风办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宁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8.提高涉企办事服务效率。聚焦企业开办、工程项目审批等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不动产登记、税务登记等政府部门办理事项,水、电、气、热、通信等设施报装办理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对审批、办事流程再梳理,3月底前完成并向社会公布。落实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制度,推动项目尽快落地。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度,简单事项即时即办,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对拒不梳理或敷衍应付的,提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完成公布并长期坚持
9.建立项目全程代办帮办服务机制。在县乡政务服务大厅设立项目代办服务窗口,为企业工程项目审批等提供全流程代办服务。所需人员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择优录用,经各有关主管部门培训后上岗。大力倡导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积极推行第三方代办服务。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办理,成立专班强力推进。探索退居二线县处级、乡科级领导干部服务项目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服务方式、保障条件、考核奖励等相关制度,提升项目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10.打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堵点痛点。下实手解决多头受理、群众办事“两头跑”问题。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清理一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只接收申请资料,审批环节仍需申请人到部门(单位)办理的未全流程进驻、未授权到位的行政审批、办事服务事项,分单位列出清单,交纪检监察机关督促进驻、授权到位。下实手解决证明材料互为前置问题。由主办部门主动申报、县政务服务中心征集汇总一批存在证明材料互为前置的办理事项,县政府办公室综合协调关联部门理清次序,优化流程,公布执行。下实手解决线上线下重复审批问题。加大线上办事功能开发力度,扩大线上办事范围,加快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办理。凡企业和群众在线上申请办理的事项,一律在线上办结。
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宁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三)聚焦公正规范执法司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1.坚决切断利益驱动式执法源头。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非因法定授权和法定事由,不得随意进入企业检查;非因服务企业事由,不得前往企业督查调研。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性措施,确需使用行政强制性措施的,应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2.推行柔性执法司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涉企疑难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联席会议准确把握执法尺度、集体决策、共同承担责任的工作机制,对于执法司法中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或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多采用培训、提醒、指导、约谈、告诫等方式,审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清理、吊销长期未经营企业,完善从轻、减轻、免罚清单。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涉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清零”行动,对2020年以来企业举报和信访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存量问题线索跟踪督办,6月底前“清零”。全面梳理全县涉企经济犯罪积案、涉企诉讼积案,抽调力量集中攻坚,注重追赃挽损。公布涉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举报专线电话,严厉打击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侵权诈骗、强迫交易、逃避债务、挪用资金等干扰破坏企业生产经营或项目建设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快侦快破,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严厉打击报复、污蔑、侮辱企业法人的不良行为,保障企业法人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4.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整合各部门各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加强“双公示”信息录入报送,建立企业法人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落实联合惩戒措施,严厉打击不遵守市场公平竞争规则、扰乱市场秩序、不履行合同(协议)、蓄意拖欠账款、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废银行债务、化整为零逃避税收、围猎党政干部、污染社会风气等行为,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列入“黑名单”,面向社会公示。落实企业“红黑榜”制度,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经营。对信用良好企业在申请专项奖励资金、评优选先、申报政府投资项目时优先考虑,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收益。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人行宁县支行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聚焦解决企业突出问题,营造良好重商亲商人文环境
15.开展“千名干部帮千企”行动。县四大班子成员,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长庆桥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王孝锡烈士纪念馆县级领导,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包抓责任人,“一人一企”与企业建立联系制度,实实在在地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党委政府主动作为、领导干部包抓帮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宁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6.着力破解要素保障难题。
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新信贷产品,落实惠企政策,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不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快宁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工作,组建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低成本的融资服务;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扩大投资规模,为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服务;设立企业应急周转资金,切实缓解企业转贷压力,维护企业征信,防范和化解企业流动性风险。建立灵活的财政性资金存放管理机制,激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甘肃信易贷平台”信用信息,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有效提高办贷效率。
牵头单位:县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人行宁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破解企业用地难用房难问题。加大土地收储,加快工业用地报批速度;加大对批而未建土地处置力度,盘活土地存量,保障新开办工业企业用地。加强长庆桥、和盛工业集中区建设,收储土地,完善配套设施,引进大中企业入园;规划建设“小微企业孵化园”,统一建设标准化生产车间、库房、办公用房等生产经营场所,解决小微企业厂房租赁难题。加快西部苹果国际商贸港建设,建成冷链物流基地、仓储配送及分拣中心、直销配送中心、电商展览交易中心等,为企业搭建体系化物流网络。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破解企业人才缺用工难问题。进一步统筹高校毕业生资源,常态化开展用人需求对接,提供优质人才招聘服务。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补贴政策、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政策和职称评聘政策。县职中要注重培养培训本土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指导各类人才在民营企业稳定就业。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搭建灵活用工平台,对接本地企业,针对企业日常用工、季节性用工需求,精准组织本地劳动力就近转移。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加快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对已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范围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按照制定的化解方案,分年度化解,不留死角,坚决杜绝企业找关系讨要、付款不平衡问题。对拖欠不还的政府部门,财政部门要采取减少其相应公用经费等措施推动坚决清欠;对拖欠不还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监管措施推动坚决清欠。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五)聚焦治理干部作风顽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8.整治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不公平竞争问题。开展政府采购(包括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和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清理纠正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刻意设置企业(中介机构)资质、资格、区域、资金、所有制形式等方面的不合理限制,坚决清理撤销一切或明或暗的政府采购、招标内控名单,严格落实企业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制,严查建设工程项目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以及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证件等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企业全部纳入黑名单。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招投标行业监管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整治并长期坚持。
19.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县纪委监委要公布投诉举报范围、内容和方式,建立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信访、公安等部门的线索移交机制,通过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明察暗访、模拟办事、走访办事群众等方式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建立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0.从严查办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紧盯行政审批与执法、司法裁处与执行、公共服务窗口、项目建设管理等关键岗位找线索,聚焦干部职工在涉企事项(案件)办理中“吃拿卡要掮”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等胡作为、乱作为等不廉政现象,以及“推脱绕慢滞”和新官不理旧事等不作为、慢作为等不勤政现象抓典型,从严从快查处官商勾结、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损害公平营商环境、抹黑宁县形象的人和事,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形成震慑效应。建立公职人员损害营商环境“污点”记录惩戒制度,对公职人员破坏营商环境的,纪检监察机关一经查实,一律记入个人廉政档案。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全力以赴抓好本《实施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若干专项小组,由组长单位牵头负责,副组长单位积极配合,成员单位具体落实,负责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和指标提升。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有关部门
(二)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工作部署、改革举措及亮点成效,引导全县上下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宁县形象”的发展理念。在广播电视台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专栏,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站、新媒体平台开展全媒体宣传报道,及时广泛宣传涉企惠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措施,随时了解掌握、报送推出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帮助企业发展的正面典型。加强舆论监督,及时公开曝光各部门查处的反面典型案例。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加强与省市媒体协调对接,组织开展对外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外在知名度。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三)加强督查问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要把营商环境作为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督查计划,排出督查清单,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发展改革局密切配合,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围绕政策落实、政务服务、帮办实事、融资信贷、政府诚信、法治保障、干部作风等方面,进行抽查暗访,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情况。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度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议,每月至少1次。定期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通报结果作为对各部门、各乡镇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在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政府有关部门
附件:1.宁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宁县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方案
3.宁县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方案
中共宁县委
宁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6日
附件1
宁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对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成立宁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段登云 县委书记
冯 毅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常文洲 县委副书记
张金峰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段军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李 波 县委常委、副县长
韩志杰 县委常委、副县长
孟乾坤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薛克勋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张海涛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郭丽丽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鄂海峰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杨淑宁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晓刚 县政府副县长
黄 沐 县政府副县长
柳林青 县政府副县长
贾小建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赵淡绒 县政协副主席
蒋继成 县法院院长
苏 韬 县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武小康 县委办公室主任
屈 刚 县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服务中心主任
王 曦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高安宁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孟繁哲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张鹏飞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刘旭春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向东 县委编办主任
南维平 县法院副院长
冯旺宁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县教育局局长
巴汪峰 县工信局局长
赵玉珍 县科技局局长
丁彦宏 县司法局局长
王三忠 县财政局局长
张丽萍 县人社局局长
栗芳年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 猛 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局长
郑小龙 县住建局局长
昔鹏刚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师永春 县水务局局长
贾振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春 县商务局局长
朱世辉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雷继荣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海文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安小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忠孝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王占荣 县税务局局长
孟小丽 人行宁县支行行长
石满仓 国网宁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局。
主 任:常文洲 县委副书记
常务副主任:张金峰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段军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孟乾坤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薛克勋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张海涛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郭丽丽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鄂海峰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杨淑宁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晓刚 县政府副县长
黄 沐 县政府副县长
柳林青 县政府副县长
贾小建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赵淡绒 县政协副主席
蒋继成 县法院院长
苏 韬 县检察院检察长
成 员:王 曦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高安宁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孟繁哲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刘旭春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巴汪峰 县工信局局长
栗芳年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 猛 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局长
郑小龙 县住建局局长
李 春 县商务局局长
王海文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占荣 县税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20个专项小组,负责推进各项指标提升和工作任务落实。
(一)开办企业专项小组
组 长:王海文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 组 长:安小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冯永鹏 县税务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政府金融办
(二)办理建筑许可专项小组
组 长:郑小龙 县住建局局长
副 组 长:刘 鹏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
(三)获得电力专项小组
组 长:石满仓 国网宁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副 组 长:刘 鹏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四)获得用水用气用暖专项小组
组 长:郑小龙 县住建局局长
副 组 长:刘 鹏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五)登记财产专项小组
组 长:栗芳年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 组 长:冯永鹏 县税务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
(六)纳税服务专项小组
组 长:王占荣 县税务局局长
副 组 长:段 平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七)跨境贸易专项小组
组 长:李 春 县商务局局长
副 组 长:郑荣平 县商务局副局长
(八)办理破产专项小组
组 长:南维平 县法院副院长
副 组 长:李雪婷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税务局
(九)获得信贷专项小组
副 组 长:李志超 人行宁县支行副行长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
(十)保护中小投资者专项小组
组 长:巴汪峰 县工信局局长
副 组 长:李雪婷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
(十一)执行合同专项小组
组 长:南维平 县法院副院长
副 组 长:杜国能 县司法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检察院
(十二)劳动力市场监管专项小组
组 长:张丽萍 县人社局局长
副 组 长:赵兰生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十三)政府采购专项小组
组 长:王三忠 县财政局局长
副 组 长:刘 鹏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四)招标投标管理专项小组
组 长:屈 刚 县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服务中心主任
副 组 长:王忠孝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
(十五)政务服务专项小组
组 长:屈 刚 县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服务中心
副 组 长:马鸿江 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
(十六)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专项小组
组 长:王海文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 组 长:刘乐韵 县科技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法院
(十七)市场监管专项小组
组 长:王海文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 组 长:陈 俊 县商务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十八)包容普惠创新指数专项小组
组 长:赵玉珍 县科技局局长
副 组 长:张英健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林草局、县交通运输局
(十九)宣传曝光专项小组
组 长:刘旭春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 组 长:张建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网信办、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工商联、县融媒体中心
(二十)督查问效专项小组
组 长:武小康 县委办公室主任
副 组 长:屈 刚 县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服务中心主任
王 曦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高安宁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工商联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附件2
宁县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方案》要求,切实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和发展营商环境,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各级机关单位(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和公共服务窗口开展“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执政为民宗旨,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创新管理方式为重点,通过开展“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活动,提高各级机关单位和公共服务窗口服务效能,努力营造公平公正、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亮牌服务。实行职责公示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和公共服务窗口要依据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规范的办事服务指南,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依据单位“三定”职能制定统一的“岗位桌牌”,公开科(股)室具体岗位职责(包括科室名称、业务范围等内容),工作人员工作期间要全程佩戴“工牌”,标明姓名、岗位、职务、承办的主要业务等,亮身份、亮职责、亮业务,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二)持证上岗。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执法人员必须持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证件从事执法活动。执法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或处罚时,必须主动出示合法的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加强对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对执法证件发放、更换及清理情况进行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三)首问负责。在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和公共服务窗口推行“首问负责制”(第一个接待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对前来办事的企业工作人员和普通群众要热情服务,负责到底,严禁推诿扯皮。对属于本部门(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宜,应及时办理;因客观原因不能当场答复办理的,必须做好解释工作。对不属于本部门(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宜,首问责任人要耐心说明并引导至具体承办部门(科室)或经办窗口,并告知部门(科室)工作人员或经办责任人。
(四)限时办结。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和公共服务窗口在承办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及相关政务活动时,必须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办结或予以答复。各单位要逐岗位、逐环节、逐项目确定办理时限,并以适当方式公示。对办理事项需要提供的材料和注意事项要一次性告知,提交的材料不完备或有缺漏项需要当场补正的,工作人员应当场指导帮助补正。对紧急事项要急事急办,随来随办。凡无正当理由超出规定或承诺时限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群众评价。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和公共服务窗口要以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对服务进行自主评价,做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公共服务窗口要主动引导群众通过窗口评价器、自助移动设备端、政务服务网对服务质量进行现场或网上评价,以评促改,提质增效。要在机关公共区域公开“干部作风评价二维码”,接受企业和群众通过扫码对单位和工作人员服务进行评价。对单位的评价由县作风办收集汇总,作为单位末位问责的依据;对工作人员的评价由各单位收集汇总,作为工作人员末位问责的依据。
(六)查处举报。县纪委监委设立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投诉中心,面向社会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广泛受理处置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商涉企方面的信访举报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对监督投诉情况定期进行形式分析,加强问题线索研判,形成分析评估报告。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向社会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负面清单,把整顿党风政风行风突出问题纳入重要日程,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部门存在的办事效率低下、懒政怠政、“吃拿卡要掮”、“新官不理旧账”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作为作风整顿的重点,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作风漂浮、工作推诿扯皮、“生冷硬顶推绕”等作风问题。
(七)末位问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依据监督执纪问责负面清单,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的干部先免职再调查处理。要综合运用单位班子、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结果和群众评价情况,对工作处于后进或群众评价较差的单位班子进行改组调整;对考核评价位列末位的干部离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再上岗;对投诉率、不满意率高的单位和干部进行专项督查,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三、工作步骤
1.制定细则(2022年2月-3月)。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细化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单位)具体方案,对亮牌服务的内容、方式方法和评价实现的途径、结果运用等提出具体明了、统一规范的操作措施;持证上岗、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查处举报、未位问责要与现行制度相衔接。
2.推动落实(2022年4月-8月)。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健全完善本部门相关制度,梳理服务事项办结时限、编制本单位办事服务指南并在网站进行公示,完成“工牌”制作佩戴,行政执法证件发放、更换、清理,完成办事评价系统建设应用。
3.巩固提升(2022年9月-12月)。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本乡镇、本部门(单位)办事服务指南和工作制度,补齐短板;全面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制度,不断巩固提升服务效能。
4.长期坚持。每年进行总结,表彰先进典型,核查反馈存在问题,修订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县委成立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任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宁县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作风办),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曦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县作风办具体承担创建工作,负责创建活动推动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工作,要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实实在在抓出成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实施细则,靠实责任,认真抓好创建落实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活动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提升创建质效。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把“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坚决杜绝“文件式、口号式”创建,防止创建流于形式,确保工作质量。领导小组分阶段对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评估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纳入全县半年和全年考核,确保创建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将成立联合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创建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流于形式、推进缓慢的,予以通报或问责,并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全力推进创建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附件:2.1宁县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1
宁县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金峰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段军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武小康 县委办公室主任
屈 刚 县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王 曦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高安宁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马向东 县委编办主任
张丽萍 县人社局局长
县发改局局长
王 博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范正龙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鸿江 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作风办,办公室主任由王曦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继任者自动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3
宁县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落实县第十七次党代会关于深入推进工业强县战略要求,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帮助县内企业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有效建立常态化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跟踪协调服务,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在全县开展“千名干部帮千企”行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困难和急迫问题,以“千名干部帮千企”为统揽,以惠企政策全面落实、政府服务效能全面提升、办事渠道全面畅通、实体经济全面发展为目标,各方高效联动,创新服务方式,改进工作作风,破解机制障碍,打通制度堵点,抓好政策执行,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县域内企业持续创新技术、全面优化管理、高效转型升级,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助力全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推送政策,提振信心。结合当前经济形势,积极主动把国家及省、市、县扶持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给企业,宣传到位,落实到位。重点宣传和落实好全市促进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把政策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动力,引导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进一步增强信心,攻坚克难,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发挥资源优势,围绕重点领域,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千方百计引进优质企业,带动优势产业做大做强。积极引导发展回归经济,吸引宁县籍企业家和在外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助力家乡发展。
(二)减负减压,惠企扶企。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容缺受理、信任审批、并联审批,简化手续,提升效率,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商事服务“保姆化”,努力营造政企融洽、共促发展的营商环境。详细了解企业各类税费缴纳情况,推动省、市、县出台的“减缓退免”企业税费、支持企业发展的优惠和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到位,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对企业反映的政策落实不到位,以及乱摊派、乱罚款等情况,进行深入摸排,掌握详细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衔接,及时高效解决企业发展困难。
(三)一企一策,纾困解难。引导企业用好、用活、用足国家和省市一系列支持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开展融资活动,重点解决企业产品有市场但资金不足等问题,帮助解决土地、水电供应、用工等生产要素保障不到位的问题,支持企业加快新产品开发,提升市场竞争力,解决市场开拓不足的问题,全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做大做强。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会同企业负责人认真分析产生原因和面临形势,结合企业自身发展实际,制定“一企一策”扶持方案,针对性提出解决办法,并抓好跟踪落实。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包抓制度。成立县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分批建立领导干部包抓清单,确定以县四大班子成员、其他在职县级领导、党政工作部门及承担管理服务企业职能的单位(学校、医院、银行除外)主要负责人,以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包抓领导干部,“一人一企”与企业建立结对联系制度,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包抓领导干部主动联系企业、积极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建立下访制度。包抓领导干部经常性主动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困难问题,对照现行政策和政务服务要求,采取会商研办、现场督办、回访跟办等有效形式,及时认真分析企业问题,分门别类施策处理。对企业反映的个性问题,主动联系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对企业反映的普遍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提请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解决。对企业反映的确因政策规定无法帮办的问题,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
(三)建立公示制度。县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原则,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宁县党建”公众号等平台上,公开领导干部包抓企业名单,及时向社会公示企业困难和问题办理结果,充分征询社会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以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四)建立报告制度。包抓领导干部每季度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附件3),联系部门(单位)每半年向县“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附件4);县“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总结,并对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和干部进行督办,适时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五)建立考评制度。县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回访包抓工作开展情况,抓两头,促全面。实行各包抓领导干部帮办效果综合评价制度,对工作敷衍、帮办效果差、企业满意度低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扎实、问题解决迅速、企业反响良好的,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报道,每年评选一批帮办服务企业成效显著的先进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县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任组长,组织、宣传、统战、发改、工信、人社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统筹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包抓清单,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各包抓领导干部要主动担责,亲自协调、亲自督促,及时帮助化解难题。
(二)加强督查,严格纪律。县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不定期到各部门和企业调研面上工作开展情况,抽查干部访企情况,建立包抓工作台账,随时掌握包抓工作进展,并把“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开展成效作为领导干部评先评优、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于6月25日、12月25日前形成专题汇报,向组长报告;12月30日前完成工作总结,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报告。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及时对“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动态信息进行宣传报道,增进各领导干部、各联系部门之间的经验交流,大力宣传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选树一批帮企惠企典型人物,在全县大力营造浓厚的重商营商氛围。
(四)不断总结,完善机制。各涉企部门单位要充分结合“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既要着眼当前,解决企业的“燃眉之急”,又要谋划未来,积极研究事关发展长远的问题,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健全完善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长效机制。
附件:3.1宁县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3.2宁县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包抓清单(第一批)
3.3宁县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包抓领导干部季度报告单
3.4宁县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联系部门(单位)半年工作报告单
附件3.1
宁县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郭丽丽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高安宁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孟繁哲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县发改局局长
巴汪峰 县工信局局长
张丽萍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高安宁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通知。
附件3.2
宁县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包抓清单(第一批)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所在乡镇 | 包抓领导干部 | 联系部门(单位) | 企业联系人 |
1 | 庆阳能源化工集团沃德石油技术 有限公司 | 和盛镇 | 段登云 | 县委办 | 张新国 |
2 | 宁县康盛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和盛镇 | 冯 毅 | 县政府办 | 王高红 |
3 | 庆阳陇牛乳业有限公司 | 米桥镇 | 翟晓明 | 县人大办 | 白永恒 |
4 | 甘肃德茂祥清洁能源公司 | 长庆桥镇 | 姚德学 | 县政协办 | 贺海红 |
5 | 庆阳正洋现代生态农业科技 有限公司 | 中村镇 | 常文洲 | 县委办 | 郭超龙 |
6 | 宁县明峰建材有限公司 | 长庆桥镇 | 张金峰 | 县纪委监委 | 张珍全 |
7 | 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 | 新庄镇 | 段军亮 | 县政府办 | 王大龙 |
8 | 宁县亿联万城置业有限公司 | 新宁镇 | 孟乾坤 | 县委统战部 | 陈家城 |
9 | 甘肃宁南能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新庄镇 | 薛克勋 | 县委宣传部 | 吴 疆 |
10 | 甘肃三合塑胶有限公司 | 和盛镇 | 张海涛 | 县委政法委 | 宏万里 |
11 | 甘肃瑞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中村镇 | 郭丽丽 | 县委组织部 | 钟继伟 |
12 | 宁县奥捷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新宁镇 | 鄂海峰 | 县政府办 | 杨 凯 |
13 | 甘肃通达果汁有限公司 | 和盛镇 | 岳惠军 | 县人武部 | 杨玉科 |
14 | 庆阳能化集团大祥建材有限公司 | 和盛镇 | 杨淑宁 | 县人大办 | 贾清平 |
15 | 宁县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 | 瓦斜乡 | 张银芳 | 县人大办 | 刘衍顺 |
16 | 宁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新宁镇 | 段生杰 | 县人大办 | 张 拓 |
17 | 宁县金农农业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 新宁镇 | 孙宏伟 | 县人大办 | 李俊强 |
18 | 宁县鑫塬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 新宁镇 | 马永录 | 县人大办 | 孟珂丞 |
19 | 庆阳海越农业有限公司 | 和盛镇 | 杨 杰 | 县人大办 | 高 亮 |
20 | 宁县臻清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新宁镇 | 李晓刚 | 县政府办 | 李阿权 |
21 | 庆阳市庆新果业有限公司 | 和盛镇 | 黄 沐 | 县政府办 | 李守业 |
22 | 庆阳医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早胜镇 | 柳林青 | 县政府办 | 何玉婷 |
23 | 庆阳瑞憬佳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焦村镇 | 贾小建 | 县政府办 | 洪建雨 |
24 | 宁县惠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新宁镇 | 赵淡绒 | 县政协办 | 曹晓虎 |
25 | 甘肃北方节能玻璃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 | 和盛镇 | 冯 赟 | 县政协办 | 甄治平 |
26 | 甘肃鑫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焦村镇 | 张晓荣 | 县政协办 | 张小庆 |
27 | 宁县华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早胜镇 | 玉含聪 | 县政协办 | 张克录 |
28 | 庆阳顺通机动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新宁镇 | 景 恒 | 县政协办 | 赵晓科 |
29 | 甘肃义渠百花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瓦斜乡 | 郝正斌 | 县政协办 | 冯 超 |
30 | 宁县利那格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长庆桥镇 | 于 玺 | 长庆桥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 白应玺 |
31 | 庆阳亿信肥业有限责任公司 | 长庆桥镇 | 王志强 | 长庆桥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 田云钰 |
32 | 甘肃中科聚合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 长庆桥镇 | 王敬礼 | 长庆桥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 郑 杨 |
33 | 宁县恒瑞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焦村镇 | 蒋继成 | 县法院 | 李建林 |
34 | 庆阳惠众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新宁镇 | 苏 韬 | 县检察院 | 李宏江 |
35 | 庆阳日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早胜镇 | 姜宏伟 | 县公安局 | 李焕元 |
36 | 庆阳谷芳粮油有限公司 | 焦村镇 | 魏林明 | 王孝锡烈士纪念馆 | 李九德 |
37 | 庆阳市中真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 和盛镇 | 王三忠 | 县财政局 | 柳涵滋 |
38 | 宁县海升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 焦村镇 | 贾振平 | 县农业农村局 | 高 亮 |
39 | 庆阳欣兴商贸有限公司 | 新宁镇 | 张丽萍 | 县人社局 | 宋兆春 |
40 | 甘肃省宁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新宁镇 | 雷继荣 | 县卫健局 | 刘文龙 |
41 | 宁县印象义渠文化旅游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 | 湘乐镇 | 朱世辉 | 县文广局 | 杨周奎 |
42 | 庆阳正洋建材有限公司 | 新宁镇 | 巴汪峰 | 县工信局 | 孙超峰 |
43 | 庆阳陇佳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焦村镇 | 李 春 | 县商务局 | 王金龙 |
44 | 甘肃川庆劳动防护用品 有限责任公司 | 太昌镇 | 王 军 | 县民政局 | 王存社 |
45 | 甘肃省宁县建筑安装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 | 新宁镇 | 郑小龙 | 县住建局 | 付 强
|
46 | 甘肃省庆阳市长庆饮业 有限责任公司 | 长庆桥镇 | 栗芳年 | 县自然资源局 | 王宏发 |
47 | 甘肃陇运三力运输集团 宁县客运有限公司 | 新宁镇 | 昔鹏刚 | 县交通局 | 赵建华 |
48 | 庆阳荣茂农牧有限公司 | 九岘乡 | 董红才 | 县林草局 | 朱海荣 |
49 | 庆阳绿丰农牧业 | 瓦斜乡 | 刘 猛 | 县生态环境局 | 刘富荣 |
50 | 宁县治粮仓商贸有限公司 | 新宁镇 | 赵玉珍 | 县科技局 | 钟继伟 |
51 | 甘肃省香当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米桥镇 | 王海文 | 县市场监管局 | 葛正龙 |
附件3.3
宁县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包抓领导干部季度报告单
包抓领导干部 | |||
联系部门(单位)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企业名称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企业困难和问题化解情况 | |||
下一步措施 |
包抓领导干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4
宁县优化营商环境“千名干部帮千企”联系部门(单位)半年报告单
包抓领导干部 | |||
联系部门(单位)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企业名称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企业困难和问题化解情况 | |||
下一步措施 |
联系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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