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宁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21〕27号)和《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庆政发〔2021〕22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全市围绕打造“五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结合县情实际,紧盯打造全国现代农业生产示范区、陇东绿色能源化工基地核心区的目标,抢抓“一带一路”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和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战略机遇,更好融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切实发挥招商引资对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增长动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打造经济发展新优势,推动全县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招商引资突破行动。
1.实施千亿产业招商突破行动。围绕全市提出的综合能源“5个1000”(原油产量达到1000万吨以上、原煤产量达到1000万吨以上、电力装机容量达到1000万千瓦以上、原油加工能力达到1000万吨、能源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突破工程,紧盯建链、延链、补链、扩链,加强与央企、地方大型企业合作,推动油煤化工从原料向材料转化、从大宗化学品向终端应用品拓展、从产业链中低端向高端迈进。(责任单位:县矿产办、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实施百亿级农业产业集群招商突破行动。围绕全市打造肉羊、肉牛、苹果、生猪4个百亿级产业集群,按照“建大基地、树大品牌、育大龙头、占大市场”的发展思路,招引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种植、规模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进全产业链、全循环链、全价值链发展,加快创建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实施百亿级园区招商突破行动。围绕长庆桥、和盛两个工业集中区,制定“一园一策”招商突破行动计划。支持园区实施扩区增容,建办标准化厂房,修订完善用地规划,引导园区根据产业优势和功能定位走差异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道路。(责任单位:长庆桥园区办、和盛园区办、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4.实施特色产业集群突破行动。围绕全市打造数字经济、文化旅游、康养中医3个特色产业集群,紧盯世界500强、中国500 强、民营500强企业以及各类优质创新企业,实施招商突破行动。引进落户文旅康养巨头企业,推进义渠古国博览园、义渠王陵墓遗址公园、野王温泉度假村、印象义渠全域莲花池生态旅游线等景区建设,打造子午岭康养度假区。积极引进医疗保障类生产企业落户,扩大中药材种植规模,加快发展中药保健品、功能食品、保健饮品、药酒、药妆等健康产业,促进中医药与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融合发展,推动形成具有完整产业链的特色优势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实施承接产业转移突破行动。围绕发挥两个园区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的载体作用,强化资本、技术、人才等核心要素配套,大力引进中东部农产品加工、先进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精细化工、生物制药等产业项目,培育和壮大优势主导产业、高成长性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经济结构。(责任单位:长庆桥园区办、和盛园区办、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矿产办、县卫健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创新招商引资工作举措。
1.组建产业链招商专班。着眼全县主导优势产业,组建煤化工,农业,文化旅游,康养业,药业及食品加工、制造业,数据信息产业,服务业7个产业链招商专班。各产业招商专班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相关专家组成,并根据项目类型,从资源分析、论证储备、企业筛选、跟进衔接、意向签约、落地投产等环节全流程负责产业招商工作。同时,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综合协调组,负责全面统筹协调专班开展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专班高效运行,加快项目签约落地。(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局、县矿产办)
2.建立综合信息库。聚焦科技创新,建立前沿技术领军企业、领军人才库,谋划包装对应的新风口项目。建立已投资企业和意向投资企业信息库,分类推进在建项目和在谈项目。围绕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建立招商项目库,动态管理入库项目。建立优惠政策库,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媒介宣传推送,强化查询便利性。(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构建招商网络。积极发挥产业链招商专班和甘肃、庆阳商会平台作用,探索招商引资数据资源云端共享,开展网上洽谈、线上招商。围绕现有企业引进上下游配套企业和项目,支持本土企业通过合作、参股、混改等形式以企招商。对接国内外著名企业,鼓励县内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创新载体,实现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融合的“双招双引”。(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强节会招商。利用兰洽会、津洽会、药博会、农高会、“一会一节”、“一带一路”、美丽乡村论坛等省内重大节会平台开展招商推介。借助进博会、服贸会、广交会、消博会等国家经贸节会的推介平台,开展项目推介和投资洽谈。(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民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局、县矿产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项目落地要素供给。
1.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加大统筹力度,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优先保障省市重大招商项目所需用地,对涉及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按比例计算后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以出让方式供地,受让人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有困难的,可以分期付款。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方式供应产业用地。全面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多评合一”改革,有条件的项目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 高效配置生产要素。全力保障省市重大招商项目水电气暖等生产要素供给,保证水电气暖按期接入。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用户不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从用户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协助省级重大招商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支持园区企业集体开展电价交易,降低上网电价。(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3.推行重大项目包抓。对新引进投资额亿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评审筛选,经认定的省市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领导包抓和专班推进机制,制定“一名领导、一个班子、 一套方案、一张清单”推进方案,优先给子土地供给、财政奖补、要素保障等支持。筛选推荐新引进投资额10亿元以上成合同利用外资额5亿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为省列重大项目,由省市县三级领导包抓推进。(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矿产办、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民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体系。
1.发挥奖补政策激励作用。设立成效评价奖。依据《庆阳市招商引资成效评价实施办法》,县政府每年对招商引资成效突出的乡镇和产业链招商专班、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一定资金奖励,且根据工作成效逐年递增。设立落地投资奖。对投资额大的招商引资项目企业,县政府按照其投资额、综合运营效益给予分档奖励。设立招大引强奖。对新引进的在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企业总部,经权威认定的“三个500强”和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国内行业细分排名前30位的龙头企业总部机构,视其投资运营综合效益和经济贡献情况,在申请省市奖励基础上,县政府给予一定奖励。设立经济贡献奖。对省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视其对地方财力的贡献程度,可分档奖补,由企业用于增加研发投入及投资再生产等;根据其高管、核心科技人员对地方的财力贡献,给予相应奖补。凡来我县投资办厂(包括扶贫车间)的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规定给予奖励或申请省上奖励。鼓励乡镇对成功引进重大产业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的引进人(指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商协会等非考核主体和个人,公务人员除外),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税务局、县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落实税收优惠。对从事《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循环经济并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
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引进更多金融机构,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按照《庆阳市中小微企业专项贷款实施方案》(庆政办发〔2020〕68号)要求,推动“银税互动”由线下向线上拓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招商引资项目支持力度,为投资企业提供便捷有效的融资渠道,对信用保证保险增信的中小微企业专项贷款,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00个基点。降低企业担保费率,减轻企业融资成本,对中小微企业原则上实行不超过1.5%的担保费率,对单户担保余额500 万元及以下的中小微企业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提供人才引进保障。积极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精神,依托知名企业建立企业家战略合作平台,试行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探索年薪制、股权、期权等多种薪酬政策。(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加强对外宣传推介。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倡导树立“政府创造环境、企业创造财富”理念,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包抓企业,下基层调研必调研招商企业,引导动员全县上下增强发展意识、竞争意识,对投资者高看一眼,厚爱三分,主动为企业和企业家着想,为企业纾困解难,旗帜鲜明地鼓励支持企业发展,形成尊重和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新媒体,精准推送涉企优惠政策和“不来即享”平台,“点对点”“一对一”为企业提供政策、金融、便企等精准服务,发布全县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发展计划,定期公开透明配置公共资源,为企业投资发展提供信息,有计划、有步骤地宣传解读“放管服”及商事制度改革、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规定,扩大宁县对外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增强企业投资兴业的信心,激发企业家的创业热情和创造潜能。(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商务局、县财政局、长庆桥园区办、和盛园区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快项目审批进度。利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行“一窗受理”“一网办通”“全程网办”,一次性告知企业办理事项和申报要件。对国务院和省政府核准目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不见面备案”,后续审批部门不得要求单位提供书面备案文件。在并联审批中实行容缺受理机制,将互为前置、顺序进行的串联模式,变为容缺受理、联审即批的并联模式,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
3.推行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对重大企业投资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个专班,一个方案一抓到底”跟班服务机制,从项目入驻即日起,各行业主管部门成立工作服务小组,为企业提供前期手续、开工建设、投资运营三个阶段全覆盖“一站式”代办服务。县政府服务大厅设立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机构,建立“1+1”帮办代办服务团队,即1个专业化项目前期会诊团队,由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派驻中心首席代表组成,开展投资项目前期咨询生成工作;1个专业化代办团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方式统一社会化招录帮办代办人员,实行合同化管理,为企业提供工程项目审批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调度和督办作用,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管行业就要管招商,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措施,研究制定相应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配齐工作力量,根据工作职责承担好产业链招商、项目落地推进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落实招商引资工作主体责任,构建“政府主抓、部门联动、商务统筹”的大招商格局。(责任单位: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优化工作机制。围绕项目谋划、落地、跟踪全过程,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健全规划布局、环境准入、项目评估等工作机制,提升招商引资精准性;健全领导包抓、项目代办、要素保障、资金奖励、监管统计、调度核查等机制,加快推进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督导考评。推行“月跟进、季评价、年督查”制度,对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产业链招商、行业招商、项目落地等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吃拿卡要和不作为、乱作为、破坏营商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局)
(四)健全保障机制。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保障,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招商引资经费,确保招商引资工作全面开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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