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zf-2020-06-17-00446 | 发布机构: | 宁县果业局 |
| 生效日期: | 2020-06-1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项目 |
“宁县苹果—人类第四个苹果”主题广告宣传语有奖征集活动公告
宁县位于甘肃省东部,隶属庆阳市,是全国苹果最佳适生区之一,境内塬面平坦、土层深厚、气候温和、雨量适中、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具备优质苹果生产的全部7项主要生态指标和6项辅助指标,被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命名为“全国绿色食品(苹果)标准化生产基地县”,也是国家规划的122个苹果生产重点县、甘肃省18个苹果生产重点县之一。近年来,宁县委、县政府坚持以工业化思维谋划和发展现代农业,把苹果作为首位扶贫产业、富民产业,全力抓促,至目前全县发展苹果45万亩,其中栽植“矮化密植”苹果10万亩,建成全国最大的矮化自根砧苹果生产基地。
一、活动目的
本次征集活动以“宁县苹果——人类第四个苹果”为主题,旨在深度挖掘宁县苹果产业发展的深厚文化底蕴,讲好宁县苹果故事,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宁县苹果产业特色、宁县地域文化特质,全面提升宁县“人类第四个苹果”品牌知名度、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活动时间
1.征集时间:2020年6月17日—2020年6月23日;
2.评选时间:2020年6月30日前;
3.结果公示:2020年7月5日前在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各界人士。
四、征集内容
宁县“人类第四个苹果”品牌广告宣传语。
五、征集要求
1.广告语字数控制在15字以内,内容要求积极向上、大气简洁、新颖别致、内涵丰富、通俗易懂、易于记忆,能够形象反映宁县苹果文化底蕴和果品特色,投稿时随附作品创意说明;
2.作品统一以Word电子文档形式实名投递,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和联系方式;
3.征集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由投搞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并取消参赛资格;
4.参加投稿的作品一律不退,一经选用,版权及使用权将归宁县果业局所有,未选用的作品由创作者自行处置;
5.如作品出现雷同重复情况,以最先投稿日期为准采用。
六、奖项设置
1.本次征集活动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宁县果业局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公示和奖励;
2.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300元;优秀奖100名,奖金各50元。
七、征集方式
欢迎各界人士以电子邮件的方式积极参与征集活动。
联系人:高永虎 弥亚娟
联系电话:138******4558 187******0958
电子信箱:465597025@qq.com
联系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宁县马坪新区政府统办楼1号楼323室。
郑重说明: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宁县果业局所有。
宁县果业局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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