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zfbgs-2018-11-20-00027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 生效日期: | 2018-11-2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项目 |
宁县乡村旅游产业合作社建设方案
为切实提高旅游产业扶贫功能的组织化程度,助推全县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8年,对全县3个乡村旅游产业合作社,按照经营型和服务型合作社的模式,全面规范提升,带动贫困户560户。9月底,实现规范化运营。2019年进一步加强合作社管理和指导,使合作社经营效益明显提升,带动能力显著增强,贫困户收入达到脱贫标准,实现全县整体脱贫。2020年,实现全县所有合作社规范运行,带动能力和收入水平显著提升。
二、工作重点
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以其特殊的运行模式,适合于“生产在社、经营在社”模式,即经营型合作社。合作社折股吸收社员的资金、土地、生产设备、林木、房屋等资源,统一打包入股龙头企业。
一是社员入股:以土地、生产设备、林木、房屋等资源入股,每年必须保证保底分红,企业运营开始盈利后,每年必须拿出一定数额的纯利润追加分红。以资金入股,采用保本生息的办法分红,年利率不低于7.2%,社员负赢不负亏,确保社员本金安全,利益不受损害。
二是村集体入股:以资金入股,采用保本生息的办法分红,年利率不低于6%,村集体负赢不负亏,确保本金安全。以荒山、林地、水资源、生产设备等资源入股,企业运营开始盈利后,根据纯利润约定分红,有效解决村集体无钱办事的问题。
合作社必须保证入股资金和资源安全,全部入股龙头企业;有权利监督企业的正常、合规运营,定期抽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协调有劳力、有技术的贫困户在企业务工获得劳务收入;确保按期将分红兑付给社员和村集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村旅游产业规范化合作社建设工作由县产业扶贫专责领导小组总负责,县文广局负责指导,各乡镇是推进农民合作社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作为当前产业扶贫、攻坚克难的重中之重,由主要负责人抓促,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加大扶持力度。一是便捷登记。在注册登记时,开通一站式服务“绿色通道”,免收登记执照工本费。二是资金扶持。对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每个补助5万元,对新建的合作社,每个补助7万元。每带动一户贫困户奖补1000元,每脱贫一户奖补1000元。三是财政扶持。为促进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对接,完善联结机制。对股份合作等方式带动合作社或贫困户的龙头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其中带动5家以上合作社或带动50户以上贫困户的,省级财政贴息4个点,带动10家以上合作社或带动100户以上贫困户的,省级财政贴息5个点,最高贴息100万元。
(三)加强资金监管。一是健全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开设基本账户、健全财务账簿和成员账户,每个合作社都要有专职财务人员。监事会要对财务绩效要进行内部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成员公布。二是合作社的账务由乡镇财政所监管,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实行转账支付。合作社每月向财政所报一次资金流水,每半年对账务进行一次审计。三是严格执行《宁县农民合作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资金使用范围,加强财务年度审计,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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