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18-1-27-00339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8-01-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焦村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其他预算公开信息
一、部门职能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镇政府下设党政综合办、计生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民政站共6个机构。
三、人员情况
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其中机关工勤2人),事业编制29人。在职103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事业人员77人,临时工3人;离退休及供养人员57人。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焦村镇人民政府固定资产总计3431823.44元。其中房屋为2496420.44元;家具用具通用设备类固定资产为935403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无政府采购情况。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
2017年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2018年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七、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2018年预算全部为基本支出,安排办公费28000.00元、电费20000.00元、邮电费10000元、取暖费24000.00元、差旅费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元、工会经费53807.00元、福利费71753.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16000.00元。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焦村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8671259元。预算支出为867125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679009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1881169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焦村镇人民政府预算收入为8671259元。预算支出为8671259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6790090元,其中:人员经费7327699元,公用经费134356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1881169元。其中单位离退休为1794609元,退(役)职费为4320元,生活补助为76740元,医疗费补助为5500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预算收入8715087.00元,2018年财政预算收入8671259.00元,本年财政预算收支较上年减少43828.00元,原因为调出及死亡人员工资。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为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28000.00元、电费20000.00元、邮电费10000元、取暖费24000.00元、差旅费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元、工会经费53807.00元、福利费71753.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16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50000元,其中因公出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0元,公务接待费50000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50000元,其中因公出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0元,公务接待费5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焦村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表1 |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
单位名称:宁县焦村镇人民政府 | 单位: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8,671,259.00 | 一.本年支出 | 8671259.00 |
经费拨款 | 8,671,259.0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6,790,090.00 |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二)公共安全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 (三)教育支出 | ||
(四)科学技术支出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881,169.00 | ||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
(八)节能环保支出 | |||
(九)城乡社区支出 | |||
(十)农林水支出 | |||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 | |||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四)金融支出 | |||
(十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 | |||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十九)其他支出 | |||
二、结转下年 | |||
收 入 总计 | 8,671,259.00 | 支 出 总 计 | 8,671,259.00 |
表4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
单位名称:宁县焦村镇人民政府 | 单位:元 | ||||||||||
2017年预算数 | 2018年预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 |||||||||||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50000元,其中因公出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0元,公务接待费50000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50000元,其中因公出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0元,公务接待费5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 |||||||||||
表5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单位名称:宁县焦村镇人民政府 | 单位: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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