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18-1-27-00369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8-01-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宁县焦村镇红光社区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其他预算公开信息
一、 部门职能
1、负责社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方面的业务工作;负责社区党代表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的选举及有关工作;负责国防动员及民兵武装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志愿者服务工作;联系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
2、负责提供社区文化、科技、教育、就业、社保、民政、住房、旅游、助残相关公共服务和审批(许可)代办服务;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搞好本社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培育、引导、发展社会自治组织,丰富和拓展社区服务内容和载体。
3、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社区内的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市容环卫的巡查工作;做好违法建筑行为监控,配合做好城市综合执法工作;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协调物业公司对本辖区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发动居民共建整洁、优美、舒适、方便的社区环境;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区内城市绿化、环境保护、市容卫生、市政建设等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保护、辖区噪音、油烟污染的检查及整治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社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禁毒、法律援助等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转送交办信访事项,协调信访案件的处理;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及责任追究制度,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社会消防监督检查、信息报送、事故调处、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流动人口出租屋登记备案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流动人口数据采集工作,配合公安、计生、司法职能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和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扶工作,切实做好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和社会化管理;负责辖区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调解物管企业与业主之间、业主邻里之间和社会群众关系。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红光社区社区服务中心内设4个机构。党政工作部、社会事务部、城市管理部、群众工作部(综治维稳工作部)。
三、人员情况
红光社区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我社区核定编制2人,原有正式职工9人,2017年调入1人,现实有正式职工10人。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我单位现有资产价值总额 26530 .00 元,其中:通用设备9690.00元,家具用具16840.00元,无形资产0元,与账面数相符,较2017年无增减变化。
五、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支出,较2017年无增减变化。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
我单位2018年度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预算支出,较2017年无增减变化。
七、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2018年预算全部为基本支出,安排办公费51000元、印刷费5000元、水费5000元、电费6000元、差旅费8000元、工会经费4862元、福利费4862元。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预算收入570886.00元;本年度预算支出570886.00元
二、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57088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0886.0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0886.00元(人员经费486162.00元,公用经费84724.00元);工资福利支出486162.00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243972.00元,津贴补贴支出242190.00。商品和服务支出84724.00元,其中:办公费支出51000元,印刷费支出5000元,水费支出5000元,电费6000元,差旅费8000元,工会经费4862.00元,福利费4862.00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18788.00 元,本年度单位预算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支570886.00元,其中:(2017年度人员经费支出437046.00元,2018年度人员支经费支出486162.00元,比上年度增加49116.00元,主要原因调入人员1名,2017年度公用经费75742.00元,本年度公用经费84724.00元,比上年度增加8982.00元,增加 9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增加,工会经费及福利费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为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安排办公费51000元、印刷费5000元、水费5000元、电费6000元、差旅费8000元、工会经费4862元、福利费4862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0元,其中因公出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0元,公务接待费0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0元,其中因公出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0元,公务接待费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较2017年无增减变化。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预算,较2017年无增减变化。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宁县焦村镇红光社区
2018年1月23日
表1 |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
单位名称:宁县焦村镇红光社区 | 单位: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570,886.00 | 一.本年支出 | 570886.00 |
经费拨款 | 570,886.0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二)公共安全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 (三)教育支出 | ||
(四)科学技术支出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
(八)节能环保支出 | |||
(九)城乡社区支出 | 570,886.00 | ||
(十)农林水支出 | |||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 | |||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四)金融支出 | |||
(十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 | |||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十九)其他支出 | |||
二、结转下年 | |||
收 入 总计 | 570,886.00 | 支 出 总 计 | 570,886.00 |
表2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单位名称:宁县焦村镇红光社区 | 单位: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570,886.00 | 570,886.00 | |||
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570,886.00 | 570,886.00 |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70,886.00 | 570,886.00 | |||
合 计 | 570886.00 | 570886.00 |
表3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
单位名称:宁县焦村镇红光社区 | 单位:元 | ||||
经济分类科目 | 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类 | 款 | ||||
301 | 01 | 基本工资 | 243972.00 | 243972.00 | |
301 | 02 | 津贴补贴 | 242190.00 | 242190.00 | |
302 | 01 | 办公费 | 51000.00 | 51000.00 | |
302 | 02 | 印刷费 | 5000.00 | 5000.00 | |
302 | 05 | 水费 | 5000.00 | 5000.00 | |
302 | 06 | 电费 | 6000.00 | 6000.00 | |
302 | 11 | 差旅费 | 8000.00 | 8000.00 | |
302 | 28 | 工会经费 | 4862.00 | 4862.00 | |
302 | 29 | 福利费 | 4862.00 | 4862.00 | |
合 计 | 570886.00 | 486162.00 | 84724.00 |
表4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
单位名称:宁县焦村镇红光社区 | 单位:元 | ||||||||||
2017年预算数 | 2018年预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 |||||||||||
(详细说明) | |||||||||||
表5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单位名称:宁县焦村镇红光社区 | 单位: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表6 | |||
部门收支总表 | |||
单位名称:宁县焦村镇红光社区 | 单位: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570,886.0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经费拨款 | 570,886.00 | 二、公共安全支出 | |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三、教育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 四、科学技术支出 | ||
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五、其他收入 |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
八、节能环保支出 | |||
九、城乡社区支出 | 570,886.00 | ||
十、农林水支出 | |||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 | |||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四、金融支出 | |||
十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 | |||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十九、其他支出 | |||
二、结转下年 | |||
收入总计 | 570,886.00 | 支出总计 | 570,866.00 |
表7 | |||||||||||
部门收入总表 | |||||||||||
单位名称:宁县焦村镇红光社区 | 单位: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政府性基金收入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上级补助收入 | 其他 收入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经费 拨款 |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类 | 款 | 项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570,886.00 | 570886.00 | 570886.00 | |||||||
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570,886.00 | 570886.00 | 570886.00 |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70,886.00 | 570886.00 | 570886.00 | |||||||
合计 | 570,886.00 | 570,886.00 | 570,886.00 |
表8 | ||||||
部门支出总表 | ||||||
单位名称:宁县焦村镇红光社区 | 单位: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570886.00 | 570886.00 | |||
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570886.00 | 570886.00 |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70886.00 | 570,886.00 | |||
合计 | 570,886.00 | 570,88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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