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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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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fb-2018-12-21-00178 发布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宁县支行
生效日期: 2018-12-2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关于拟认定2019-2021年宁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宁县支行关于申报2019-2021年宁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的通知》(宁银人函〔2018〕1号)文件精神,经宁县各金融机构自愿申请,人民银行宁县支行对申报资料审核、专家评审组打分评审,拟认定工商银行宁县支行、农业银行宁县支行、建设银行宁县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宁县支行、甘肃银行宁县支行、宁县农村合作银行为宁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如不存在影响认定的问题,我们将按规定程序认定资格。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7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4--8628514

通讯地址:宁县新宁镇辑宁北路8号

邮政编码:745200

中国人民银行宁县支行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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