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地图
无障碍
繁体版
引导页
关怀版

宁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zfb-2018-01-25-00192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18-01-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宁县城市管理局2018年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25 浏览次数: 【字体:

宁城市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能

宁县城市管理局是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的二级事业编制单位,其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容市貌、城市综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城市规划和建设;起草宁县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盒城市管理规划,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县环卫工作计划、工作标准和有关制度,对辖区内环境卫生实行指导;落实县人民政府有关加强市容环境管理方面的决定。2、负责县城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县城环境综合整治。指导乡(镇)环境综合整治。3、负责对县城建筑物、道路、沿街标志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营、管护及维修工作;负责户外广告、景观灯饰、门面招牌、横幅彩虹等设置规划和审批管理工作。4、负责对占用城区道路的临时停车场、临时市场、临时搭建、临时摆摊等占道经营行为等进行管理,依法取缔占道经营行为。5、组织实施县城规划区内未发违章建筑的清理,协调规划等部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6、负责县城区道路,广场、路灯的综合管理及城区防汛工作。7、负责县城市容市貌,城区垃圾箱(桶)、县城垃圾处理场、县城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管理。8、负责指导、协调、实施、管理城区生活垃圾的收集、清扫、清运处理及保洁工作。9、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和市政公用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10、指导乡镇开展街区管理工作。11、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重大项目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建设。12、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宁县城市管理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下设办公室、执法队、市容队、环卫队、市政队、车队。

三.人员情况

宁县城市管理局实有干部编制11名,在职90名,退休1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2名,科员8名。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本单位现有固定资产2639913.9元,年末流动资产1433267.4元,资产总值4073181.3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暂无政府采购项目说明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

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

七.预算绩效情况

    我局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重点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推进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本单位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67198.00元,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67198.00元,其中本单位一般公共服务预算人员经费支出4054566.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离退休人员支出49048.00元,公用经费支出2463584.00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城管执法1851584.00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612000.00元)。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的情况下,一是大力推进绩效评价。完善评价机制,规范评价程序,不断提高评价质量和公信力。二是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对绩效良好的项目优先申报,绩效较差的要进行整改。并2018年从编制预算开始,大力强化预算前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推动绩效评价由具体项目向政策整体评估拓展。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67198.00元,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67198.00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按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本单位一般公共服务预算人员经费支出4054566.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离退休人员支出49048.00元,公用经费支出2463584.00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城管执法1851584.00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612000.00元)。

(二).按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经费)4054566.00元,其中:基本工资2020392.00元,津贴补贴2034174.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2463584.00元,其中:办公费70000元,印刷费70000元,水费120000元,电费130000元,邮电费70000元,差旅费70000元,维修(护)费320000元,劳务费420000元,工会经费40546元,福利费41038元,其他交通费500000元,其他支出612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费49048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无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支出: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20181******733414311.xlsx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