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示 一、部门职能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经宁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专业技术人员中长期规划,组织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负责拟订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指导全县劳务输转工作,负责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及其他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农村社会保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做好退休、退职工作;组织指导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工作。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工资及福利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组织实施工资调整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调控指导企业劳资双方的工资收入分配。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与深化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八)负责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 (十)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相关部门拟订人员调配政策,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并组织实施,承办县政府管理干部的行政职务任免工作。 (十一)配合省、市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核、认定工作;审查申报社会力量举办职业中介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并做好监督和管理,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统筹实施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十四)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事、劳动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五)负责对就业劳务工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医改办实施行政管理、业务指导工作,督促落实各项就业、社会保险政策。 (十六)承办县政府及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8个股室(办公室、工资福利办公室、宁县劳动监察大队、宁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公务员管理股、事业单位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社会保险股)。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9558013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769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90316元。2019年预算收入和上年相比减少3.3% ,减少的其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及非公企业人员支出减少。 (一)人员支出预算2359146元,同比增加122.57%,主要是2019年将三支一扶人员工资纳入人员支出预算。按照2018年12月份工资表如实测算,不含科学发展观业绩考核奖、年终奖等。 (二)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预算198867元,比上年增加169.64%,增加原因为将2019年公务员培训经费150000元纳入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费已经按标准压减2572元,占公务费的5%)。公用经费安排的基本原则是:只对全额预算单位安排,年初预算一经核定,全年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三)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我局2019年预算不涉及绩效情况。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六、“三公”经费说明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19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改革说明情况。2016年已参加公车改革,我局未保留公务用车。全年不购置新增公务用车,不发生公车交通运行维护和购置费用,故无此预算。 3、2019年未预算安排因公公务接待费用。 七、固定资产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15695元。 八、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九、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本年度,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会计管理预算要求,努力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支出年末不结余,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支出按照专款专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保障机关各项财务支出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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