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19-07-29-00423 | 发布机构: | 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
生效日期: | 2019-07-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宁县2019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公示
2019年省市共下达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106.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预算指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通知》(甘财社〔2018〕148号)文件,下达我县残疾人评定补贴1.2万元,用于支付残疾人评定补贴。《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9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通知》(甘财社〔2019〕37号)文件,下达我县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评定补贴1.2万元,用于支付自行到医院进行残疾评定的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进行上门残疾评定补贴产生的交通、残疾评定等费用补贴及发放智能化残疾人证制发卡费用补贴。
2.《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预算指标(一般公共预算)的通知》(甘财社〔2018〕149号)文件,下达我县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0.13万元,用于支付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3.庆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残疾人精准康复补助资金的通知》(庆市财社〔2019〕24号)、《关于下达2019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的通知》(庆市财社〔2019〕44号)文件,分别下达我县残疾人精准康复补助资金43.92万元、21.4万元,共计65.32万元,用于支付5168人残疾人精准康复费用。
4.《庆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通知》(庆市财社〔2019〕43号)文件,下达我县残疾人儿童康复救助17.95万元,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7.5万元,共计35.45万元。其中17.95万元用于77名脑瘫、智力、肢体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17.5万元用于5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5.《庆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庆市财社〔2019〕45号)文件,下达寄宿托养补贴资金0.72万元,居家托养补贴资金2.25万元,共计2.97万元。其中0.72万元用于支付2名寄宿托养残疾人补贴,2.25万元用于支付15名居家托养残疾人补贴。
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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