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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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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fb-2019-08-06-00440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19-08-0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宁县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06 浏览次数: 【字体:


宁县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8月6日)

一、部门基本情况

宁县县直机关工委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决议。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规划,领导、督查和指导机关党组织的工作

(二)审查组建机关党组织,督促和指导机关党组织按期对班子进行换届改选,健全领导班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察审批机关党组织的班子成员。

(三)对机关党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等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单位的党建工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

(四)对机关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和考察,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好机关发展党员工作。

(五)参与、检查和指导机关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其做好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六)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抓好机关党员干部党纪法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机关党员违纪案件,处置不合格党员,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机关党建工作规律和新路子,不断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上水平。

(八)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做好机关党员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

(九)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等群众组织,并支持其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工作。

(二)机构设置

    宁县县直机关工委为县委工作机关,正科级建制,无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末与2017年度相比行政编制4名无变化,行政人员增加1名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61628.5元,上年结转60300元,支出总计 721921.5元,结转7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8781.5元,较上年增加4.55%,支出增加92169.5元、较上年增加14.64%,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在职人员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6162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1628.5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21921.5元,其中:基本支出681921.5元,占 97%; 项目支出40000.00元,占3%。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元,较上年减少60293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用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61628.5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781.5元,增加4.55%。主要原因:增加1名在职人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6328元,增加36%。主要原因:增加1名在职人员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21921.5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169.5元,增加14.64%。主要原因:增加1名在职人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6621.5元,增长41%。主要原因:增加1名在职人员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1921.5元,占82%,较年初预算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增加1名在职人员;二是公用经费增加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480元,占0.8%,较年初预算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1921.5元。其中:人员经费558286.5元, 较上年增加126239.5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558286.5元,较上年增加126239.5元,主要原因是开展作风建设活动,业务支出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其中:出国(境)活动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元),主要原因是我委无上级检查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本年度无公务接待。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635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减少24070元,减少16.3%,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项目0个,资金0万元,占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0%。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宁县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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