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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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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fb-2019-08-08-00453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19-08-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08 浏览次数: 【字体: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变化情况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国家行政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县委、县政府决定、决议;掌握各乡镇、各部门的主要工作情况,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领导反映;了解县内外和社会发展动态,收集汇总情况,整理信息,为县政府进行正确指导和科学决策提供准确可靠依据。

2、根据县政府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工作部署,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督促检查,向县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参与制定有关政策性规定和措施。 

3、负责处理县政府的日常事务和政务,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协调乡镇、部门以及县外的有关事宜。

4、承担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同志召集的其他会议筹办组织工作,负责承办全县性的重大活动。

5、组织起草或审核县政府和工作部门制发的各类公文;承担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讲话稿的起草和审核工作。

6、负责安排县政府领导同志的公务活动;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县政府总值班工作。

7、办理群众来信来访。

8、组织县政府有关部门承办上级或同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意见和提案,做好催办、反馈工作。

9、协调办理全县外事侨务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政府法制工作;负责起草和审查县政府法规性文件起草,对乡镇和政府部门发布的法规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政府法制干部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县行政复议工作。

11、组织新闻发布会,发布县政府有关重大新闻。

12、承担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对口单位的来宾调研、接待工作。

13、负责县政府机关的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及后勤服务工作;管理县政府机关的房屋、财产及公共设施。

14、收集、编辑信息并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报送重要信息和重大情况;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部门的工作。

15、办理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行政单位,现有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内设机构5个,包括秘书室、信息督查调研室、文档机要室、行政管理室、外事乔务办公室。下属3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包括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管理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人员变化情况

我单位核定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34人,目前现有在职人员44人(其中行政29人,事业15人),退休人员12人。在职人员比2017年减少3人,均为正常调出,退休人员自然减员1人。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

表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2﹚

表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3﹚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4﹚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5﹚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6﹚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7﹚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8﹚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0893161.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93161.50元,占100%。上年结转199370.79元,支出总计10487607.95元,结转604924.34元。与2017年决算数8870802.60元相比,收入增加2022358.90元,较上年增加22.8%。与上年相比主要是人员工资及项目建设有增长,人员经费增长263079.65元,同比增长6.77%,日常公用支出增长243616.75元,同比增长13.18%,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增长349075.66元,同比增长8.95%。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04924.34元,较上年增加405553.55元,主要原因是政务中心扩容改造项目前期设计和准备工作刚完成,年底工程没有达到应付工程款的进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893161.5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22358.90元,增长22.8%。主要原因:①人员工资增长;②精准扶贫工作业务量增加;③应急平台建设;④政务中心扩容改造项目实施;⑤“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建设;⑥增设县政管办机构。

2018年初预算数4949000元,加上年结余199370.79元,共计5148370.79元,支出数10487607.95元(其中项目支出4249075.66元),决算数10487607.95元。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47416.95元,占90.08%,较年初预算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长;二是精准扶贫工作业务量增加;三是应急平台建设;四是政务中心扩容改造项目实施;五是“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六是增设县政管办机构。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40191元,占9.92%,较年初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38532.29元。其中:人员经费4146698.25元, 较上年增加263079.65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及退休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091834.04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89109.86元(出国(境)活动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409.86元,公务用车保留1辆应急机要通讯用车,公务接待费23700元)。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176752.06元减少87642.2元。减少原因:上级部门安排的公务活动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车辆使用频率降低;较2018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58000元(出国(境)活动费0元,车辆运行费支0.8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减少68890.14元,减少原因:公务接待各项费用减少。接待或参与接待国家、省部级领导以及天津河东区、国投公司等各类考察团20批次350余人,接待其他来宾230人次,圆满完成了各项接待任务。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1834.04元,较2017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8380.29元增加253453.75元,增长率为13.79%。主要原因是:机构人员增加,办公耗材价格上涨,扶贫驻村及机关全体干部每月2次进村入户扶贫,差旅及其他费用有所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办公用房面积为:4274.90平方米,价值为256.20万元;本年固定资产增加121.21万元(主要为应急平台建设新购设备),现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1924171元,采购物品包括:应急平台建设的电子设备、网络设备及正常办公用的文件柜、办公桌椅、电脑、饮水机等物品。

(四)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对本部门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38532.29元,主要评价了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发放的规范性,商品和服务类采购相关手续的合规性及条据报销的完整性;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4249075.66元,主要评价了项目资金用途的规范性。从总体评价情况来看,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良好,预算信息公开符合要求,机关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18年度部门收支决算公开表2019080811******52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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