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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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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fb-2019-08-08-00457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19-08-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0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8月7日)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业、信息化、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提出新型工业化和商贸流通领域发展战略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和商贸流通的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和宏观调控,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负责组织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工业集中区建设,培育支柱产业和骨干工业企业。

2、分析、监测工业、信息化、商贸流通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指导信息,进行预警预测和信息引导;加强煤、电、油、运等经济要素的综合协调服务,解决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工业、商贸流通、信息产业应急救援、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等有关工作。

3、负责制定信息、产业规划,指导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工业、商贸流通信息技术服务;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参与信息技术设施发展规划,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管理无线电频谱工作。

4、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的规划、政策措施;指导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协调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科技重大专项;负责管理企业技术改造、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及产学研结合,推动实施名牌战略和企业职工队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5、负责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综合协调,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等政策措施和规划,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实施工业、通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评估工作和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协调循环经济和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

6、负责制定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扶持自主创新和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全县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组织并发展企业融资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

7、负责编制全县石油、天然气、煤炭、煤层气、电力、化工等重点产业发展规划草案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农产品加工、食品、轻纺、医药、建材、机械制造等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解决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拟定全县市场体系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动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化流通网络工程,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9、推进工业、信息产业、商贸流通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指导工业信息产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加强管理,、环境保护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协调治理企业发展环境和治乱减负工作;承担牵头协调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流通市场监管职责,拟定并执行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10、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职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体制,检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协调工作,做好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督管理。

11、拟定全县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管理,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组织协调我县贯彻落实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12、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组织全县产业损害调查。

13、指导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制定并实施全县招商引资政策;依法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变更事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按权限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核及变更事项审批工作。

14、负责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对外投资、商务考察组团的申报、协调、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相关商务经济贸易洽谈的组织实施。

15、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酒类商品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监督管理全县酒类商品的生产流通;承担酒类批发许可证申报,零售许可证审批、发放及年检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酒类展销和促销广告宣传活动的管理;依法查处无证生产、无证经营、销售和销售伪劣酒类商品等违法行为。

16、负责全县工业、信息化、生产性服务业及商务流通行业有关项目的登记备案、审核申报、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等。

17、承担全县盐业流通管理工作。

18、指导和联系行业协会的工作。

1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共设8个股室。包括人秘股、经济运行与企业发展股、项目建设与技术创新股、能源开发和资源综合利用股、非公经济办公室、市场建设调节股、外经外资外贸股、市场监督管理股。2018年新增、市场建设调节股、外经外资外贸股、市场监督管理股。变动原因为机构改革与县商务局合并。

2018年末我局行政编制17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9人。较2017年行政编制增加4个,事业编制增加9个,变动原因为机构改革与县商务局合并。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142.11万元,支出总计 969.87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501.92元、上升107.27%,支出增加506.96万元、上升109.5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与县商务局合并。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 1142111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84116.9元,占67.28%;其他收入3737000元,占32.72%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6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1.80万元,占 58.96%; 项目支出398.07万元,占41.04%。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61.19万元,较上年增加326.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与县商务局合并。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68.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0.49万元,上升64.22%。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与县商务局合并。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0.72万元,上升127.55%。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与县商务局合并。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97.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4.14万元,上升93.78%。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与县商务局合并。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559.36万元,增长165.64%。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与县商务局合并。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万元,占30.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3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与县商务局合并,退休人员增加;二是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57.80万元,占39.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4.7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与县商务局合并,在职人员增加;二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三是项目支出年初未列入预算。

商业与服务业支出177.52万元,占19.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5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与县商务局合并  

节能环保支出 3.75万元,占0.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能源汽车奖补资金年初未列入预算农林水支出 83.98万元,占9.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98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精准扶贫经营服务类奖补的资金年初未列入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7.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2.89万元, 较上年增加135.9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与县商务局合并,在职及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8.91万元,较上年增加3.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与机构改革与县商务局合并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元,年初预算0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年初预算数0元,2017年公车改革后单位无公车。

公务接待费0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增加3.16万元,下降12.2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与县商务局合并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办公用房面积为1360 平方米,价值为 279632.47元。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项目9个,资金325.25万元,占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0%。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01908081******457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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