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19-08-08-00459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9-08-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宁县文化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宁县文化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文化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8月10日)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宁县文化馆基本职能,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负责全县文化宣传、文艺演出、书画摄影展览、文艺创作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普查、传承等活动。
(二)机构设置
宁县文化馆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有办公室、群众文化活动室,各类普及性文化艺术类培训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室。
宁县文化馆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机构较2017年无增减变动。 2018年度,宁县文化馆编制12人,属纯事业编制,年末实有人员24人,(其中: 在职14人,退休8人,遗属供养1人,临时工 1人。)较2017年减少1人(退休人员去世1人)。
2018年末与2017年度相比我馆纯事业编制12人,无变化。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265929.30元,2017年结转和结余300000.00元。2018年度支出总计 2107233.90元,年终结转和结余458695.40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2267.6元、下降0.98%,支出增加89131.96元、增加4.23%,原因为项目增加,项目经费经费相应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265929.30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5929.30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107233.90 元,其中:基本支出1835929.3元,占 87.13%; 项目支出271304.60元,占12.87%。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58695.40元,较上年增加158695.4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石雕艺术项目,、戏剧投帽制作技艺项目需跨年度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265929.3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267.6元,下降0.98%。主要原因:项目增加,项目经费经费相应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2107233.9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131.96元,增加4.23%。主要原因:项目增加,项目经费经费相应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56215.6元,73.85%,其中基本支出1284911.00元,项目支出271304.60元。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51018.30元,占26.15%,其中基本支出551018.30元,为退休人员和遗属供养人员退休费和生活补助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5929.3元。其中:人员经费1596923.24元, 较上年增加112023.24元,主要原因为在职职工工资增加及退休人员1人去世抚恤金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人员退休费、抚恤金遗属供养人员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239006.06元,较上年减少294206.06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付我馆支出大型群众公益活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401.00元,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7年度减少14999.00元。原因为2017年6月省文化厅配发文化馆流动文化宣传车一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400元,车辆购置附加税18000元。2018年度没有车辆购置附加税。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5401.00元,年初预算5401.00元主要用于文化下乡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公务接待费 0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 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1辆(2017年6月省文化厅配发文化馆流动文化宣传车一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运行维护费5401.00元,公务接待0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经费支出239006.06元,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物业管理费、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等。经费较2017年减少294206.06元,主要原因是是财政拨付我馆支出大型群众公益活动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文化馆固定资产583063.10元,其中2017年6月省文化厅配发流动文化宣传车一辆价值218000.00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价 2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1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春节期间街道挂的灯笼及广场观景灯、向社会购买的第三方服务费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项目3个,资金271304.60元,占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0%。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宁县文化馆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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