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19-08-08-00460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9-08-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决算公开
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2019年8月7日)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供销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办法,把工作重点放在发展本县供销合作事业上;
(2)对基层社及所属企业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职能
(3)负责制定全县供销系统结构调整、企业改革、发展规划,落实政策委托的政策性经营任务和扭亏增盈目标;
(4)参与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的选项、论证、资金争取和招商引资工作;
(5)承担全县农业生产资料组织供应工作,努力做好为“三农”服务;
(6)指导企业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做好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7)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服务与指导,提高办事效率,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壮大;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参公单位,设3个职能股,分别为:人事秘书股、支柱产业股和财务审计股,机构较2017年无增减变化。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总计151.51万元,支出总计182.13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3.65万元、下降8.26%,支出增加46.3万元、上升34.09%,主要原因是:①人员工资增加;②基层组织建设项目支出费用增加。
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合计151.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51万元,占100%。
本单位2018年度支出合计18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3万元,占70.99%; 项目支出52.83万元,占29.01%。
本单位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8万元,较上年减少30.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村级综合服务社支出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51.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5万元,下降8.26%。主要原因:基层组织建设项目费用较上年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42万元,上升47.14%。主要原因:①人员工资增加;②基层组织建设项目费用增加。
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82.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支出增加46.3万元、上升34.09%。主要原因:①人员工资增加;②基层组织建设项目支出费用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04万元,增长56.03%。主要原因:①人员工资增加;②基层组织建设项目费用增加.
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0.62万元,占77.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53万元,主要原因:①人员工资增加;②基层组织建设项目费用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1.51万元,占22.7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2万元, 较上年增加27.94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9.1万元,较上年减少16.4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大力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0万元均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 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 年度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减少16.46万元,下降46.2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大力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年末固定资产净值159703.74元,其中:家具及用具13619.9元,通用设备33316.16元,土地及房屋构筑物104187.68元,无形资产8580元。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事项。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项目2个,资金24万元,占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0%。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0808160429032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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