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19-08-08-00462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9-08-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宁县酒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宁县酒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8月6日)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酒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8月6日)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宁县酒管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办核定我单位事业编制人数3人,实际现有在职事业人员9人,主要职责是:
(一)承办全县酒类商品管理工作;承办酒类商品市场监管和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
(二)承办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申办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的监制、审核、发放工作。
(三)承办监督检查全县酒类商品打假工作,负责依法查处酒类商品违法案件;受理消费者的举报、投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
宁县酒管局现有内设机构1个,较2017年无增减变动。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实际总收入760164.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0164.00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60164.00元。2017年结转收入20000元。
本年度总支出779248.36元(其中:基本支出779248.36元,项目支出0万元),2018年12月31日结转915.64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60164.0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664元,增加14.91%。主要原因:2018年人员经费增加。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79248.36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348.36元、上升5.32%。主要原因:加大酒类市场执法工作力度,导致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9248.36元。其中:人员经费611328.36元, 较上年增加76828.3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67920.00元,较上年减少37380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等。2018年12月31日结转915.24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2018也没有单独预算拨付,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2018也没有单独预算拨付,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2018也没有单独预算拨付,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9248.36元(与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相符),比 2017年增加39348.36元,增长5.32%。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大酒类市场执法工作力度,费用增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项目0个,资金0万元,占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0%。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宁县酒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0808163600048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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