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19-08-08-00464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9-08-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共青团宁县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共青团宁县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共青团宁县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8月8日)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共青团宁县委员会是全县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机关,为正科级,受县委和团市委的双重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要求,领导全县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对全县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二)教育、引导全县团员青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青年,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青年人才。
(三)参与制定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全县各级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发展团属事业。
(六)参与和组织全县青少年事务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实施,协助县委、县政府协调涉及青少年事务的相关工作,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五)负责青少年思想引领和价值引领,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和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
(六)协助县政府、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管理和社会安定团结。
(七)负责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员发展,协助党组织选拔、管理、考核、培训团的干部。
(八)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负责青年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等工作和新兴青年群体工作。
(九)根据县委的中心工作和团市委的要求,提出每个时期全县青少年工作的任务、制定全县团的工作计划,负责筹备、召开全县团的代表大会、代表会和全委会。
(十)在全县经济建设中,组织和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的各项任务。
(十一)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之中,提高团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巩固团建工作基础,扩大团的组织覆盖,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和引导,完善纵横交织的青年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十二)适应宁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需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和工作,充分发挥青年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十三)加强网上共青团建设,综合运用庆阳青年APP、义渠剑、千村千群等互联网新技术,实现对青少年的有效服务、联系和凝聚,加强新媒体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
(十四)加强全县团干部队伍建设,推动选好配强各级团的领导班子,打造专、兼、挂相结合的干部队伍,努力把工作对象转化为工作力量;落实从严治团,强化团员和团干部教育管理,严格团干部考核监督。
(十五)领导、组织实施全县“希望工程”工作。
(十六)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有关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有关规定,团县委不设内设机构。
团县委机关编制5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1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副科级,其中1名副书记兼任县少先队总辅导员)。
2018年末与2017年度相比团县委事业编制增加1名,人员增加1名,为新分配选调生。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03002元,上年结转40000元,支出总计543002元,结转0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30698元,较上年减少5.75%,支出增加44902元、较上年增加9.01%,主要原因是:①人员工资增加;②上年结余。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030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3002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43002元,其中:基本支出403002元,占 74.22%; 项目支出140000元,占25.78%。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无结转,较上年减少40000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全部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03002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698元,减少5.75%。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6702元,增加64.2%。主要原因:①人员工资增加;②举办“5.4”系列活动,财政拨款。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43002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902元,增加9.01%。主要原因:①人员工资增加;②上年结余。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6702元,增长77.2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加;二是机构编制电子证的推广使用。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7105.43元,占77.12%,较年初预算增加。主要原因:①人员工资增加;②举办“5.4”系列活动,财政拨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3002。其中:人员经费293395.47元, 较上年增加37195.47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09606.53元,较上年减少52293.47元,主要原因是团县委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536万元(其中:出国(境)活动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536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53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委本年接受上级检查进行的公务接待,接待批次4批次,17人(次)。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606.53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减少52293.47元,减少32.3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项目0个,资金0万元,占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0%。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共青团宁县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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