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19-08-08-00466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9-08-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宁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宁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8月8日)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
2.做好地方志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和编纂工作。
3.整理全县大事记,撰写有关理论、专题文章。
4.组织、指导、检查各部门地方志编纂工作。
5.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6.草拟地方志业务文件,编辑出版地方志书刊、资料,组织全县地方志理论研讨,开展工作和学术交流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7.负责《宁县县志》《宁县年鉴》等地情文献的组稿、编纂、审定。
8.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二)机构设置
宁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宁县地志办”),2014年7月,宁县地志办归属政府领导,人事、经费独立,单位负责人开始实行专职,重新组建工作人员,为政府办二级正科级事业单位,较2017年机构无变化。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140083.50元,支出总计 1138852.50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68683.50元、增长47.79%,支出增加469552.50元、增长70.16%,主要原因是:①人员工资增加;②《宁县年鉴》编写和公开出版及二轮《宁县志》编修费用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037972.00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38852.50元,其中:基本支出1138852.50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31.00元,较上年减少100880.50元,主要原因是《宁县年鉴》编写和公开出版及二轮《宁县志》编修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37972.0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9672.00元,增长67.86%。主要原因是《宁县年鉴》编写和公开出版及二轮《宁县志》编修费用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38852.5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9552.50元,增长70.16%。主要原因:①人员工资正常调资和晋升;②《宁县年鉴》编写和公开出版及二轮《宁县志》编修费用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8852.50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4172.00元,占总支出的19.68%。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支出899680.50元,占总支出的80.32%,比与2017年552700.00万元增加346980.50元,主要原因是我办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宁县年鉴》编写和公开出版、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0元(其中:出国(境)活动费0元,车辆运行费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0元)。2018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0元相比,实际共发生0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8852.50元,比 2017年支出669291.00元增加469561.50元,增长70.16%。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工资正常晋升。二是《宁县年鉴》正常编纂,外出考察考证增多,出差费增加。三是业务量增加,邮电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宁县地志办办公设备价值为17.0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项目0个,资金0元,占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0%。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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