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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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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fb-2019-08-12-00495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19-08-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宁县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12 浏览次数: 【字体:


宁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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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8月7日)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综合协调管理全县金融工作,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制定全县金融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建立金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联系驻宁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金融监管工作,整顿规范金融市场秩序,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建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3.推进全县金融体系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健全服务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入驻、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促进金融产业有序发展,引导和推进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4.指导资本市场发展,推进企业债券融资和上市融资工作;协调监管小额贷款公司。

5.负责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建设和发展,参与制定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的融资方案,推动政府创业投资基金、股权(产业)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6.负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的组建、管理、改革与发展;指导金融人才引进和金融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对民间金融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7.协调推进全县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及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和信用奖惩机制。

8.承担乡(镇)政府金融工作和驻宁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经营业绩和县长金融奖的考评。

9.承办县融资平台天润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业务。

10.承办宁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业务。

11.承办宁县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业务。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宁县金融工作办公室是经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隶属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同时承担宁县天润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宁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宁县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三个单位业务。2018年度,我单位人员编制6人,年末实有人员23人,超编17人。超编原因: 2011年大学生招考安置1名,2015年外单位调入16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5037409.87元,上年结转0元,支出总计25037409.87,结转0元。与2017年决算数25522633.21相比,收入减少485223.34元、较上年减少1.9%,支出减少485223.34元、较上年减少1.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5037409.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63809.87元,占96.1%。其他收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973600.00元,占3.9%。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5037409.87元,其中:基本支出2709081.00元,占10.82 %; 项目支出22328328.87元,占89.18%。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上年减少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4063809.87元,较上年决算数25522633.21减少1458823.34元,减少5.7%。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1274430.00增加22789379.87元,增加1788%。主要原因:用于支付精准扶贫贷款贴息、三户一孤保险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4063809.87元,较上年决算数25522633.21减少1458823.34减少5.7 %。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1274430.00增加22789379.87元,增加1788%。主要原因:支付精准扶贫贷款贴息、三户一孤保险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5481.00元,占7.2 %,较年初预算增加461051.00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22328328.87元,92.8%年初预算增加22328328.87元主要原因:支付精准扶贫贷款贴息、三户一孤保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5481.00元。其中:人员经费1527545.16元, 较上年增加327810.16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奖励金。公用经费207935.84元,较上年减少  173332.16元,主要原因是业务支出减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元(其中:出国(境)活动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主要原因是我无上级检查接待,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935.84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减少173332.16元,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项目0个,资金0万元,占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0%。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宁县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0812095407902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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