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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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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fb-2019-08-12-00505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19-08-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宁县总工会2018年度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12 浏览次数: 【字体:

宁县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8月5日)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领导全县各级工会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社会职能,开展工运理论的调查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工会的决议。

2、指导基层工会改革和建设,负责工会干部培训。关心职工生活,及时向县委和政府反映职工意愿和要求,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调解社会矛盾,推进企业改革。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和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做好劳模评选、推荐、上报和管理。参与劳动安全、劳动保护的监督监察。

4、负责工会经费收解、管理和对基层工会经费的催缴、审计工作。全面做好女职工、统计、信息等基础性工作,加强“四有”职工队伍建设。

5、负责困难职工救助、信访接待、法律援助、技能培训、职业介绍、政策咨询。

6、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宁县总工会内设办公室、帮扶中心。较2017年无变化。

2018年末与2017年度相比我会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无变化,人员调入1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407825.00元,支出总计 1288825.00元,结转119000.00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505094.00元,较上年增加56%,支出增加386094.00元、较上年增加43%,主要原因是:①市总下拨专项增加;②人员工资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407825.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7825.00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88825.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76825.00元,占 83.5%; 项目支出212000.00元,占16%。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9000.00元,较上年增加119000.00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省级劳模困难补助金和房租跨年度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407825.0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5094.00元,增加55%。主要原因:①市总下拨专项增加;②人员工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9403.00元,增加48%。主要原因:①市总下拨专项增加;②人员工资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88825.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76825.00元,专项支出212000.0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6094.00元,增加43%。主要原因:①市总下拨专项增加;②人员工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340403.00元,增长36%。主要原因:①市总下拨专项增加;②人员工资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5654.00元,占97%,较年初预算增加。主要原因:①市总下拨专项增加;②人员工资增加。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171.00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8825.00元。其中:人员经费914245.00元, 较上年增加162400.00元,主要原因是对个人补助支出大(金秋助学、省部级劳模补助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624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172.00元,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划拨的工会经费我们支出用途是上解市总工会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共计0元。

“三公”经费分项支出:出国(境)活动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元。

“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400.00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100172.00元,增加16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划拨的工会经费我们支出用途是上解市总工会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项目0个,资金0万元,占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0%。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宁县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081211******51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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