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19-08-13-00527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9-08-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宁县博物馆2018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宁县博物馆2018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博物馆2018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2019年8月6日)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族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2、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充实博物馆展品的内容,提高展品的内涵。
3、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文物安全。
4、对全县范围内的历史、民俗文物进行普查、征集和保护;对馆藏文物进行科学管理、科学保护、整理研究。
5、利用馆藏文物和博物馆阵地开展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举办文物展出,做好社会各界人士的参观接待工作,发挥宣传窗口作用。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推动我县文化旅游业发展。
6、对各个时期遗址、历史建筑物进行保护,防止文物非法流通,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创造健康有序的文物保护环境。
7、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辖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公布、申报及安全工作。
8、宁县博物馆负责全县文物收藏与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宁县博物馆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为公益一类,机构较2017年无增减变动。隶属于宁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2018年宁县博物馆实有干部编制 7 名,在职15 名,其中:馆长1 名,副馆长2名,事业管理人员5人,专业技术人员5名,计划内零时工2名;退休干部 4名,遗嘱供养1名。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8年总收入为3641359.00元,其中:专项经费2474297.00元,占总收入的67.95%。
(2)支出情况:2018年总支出3591859.00元,结余543500.00元。基本支出1167062.00元,占总支出32.49%。
(3)项目支出:2424797.00元。其中:文物保护支出2424797.00元。
(4)收入支出与上年对比: 今年我单位收入3641359.00元,比去年2195781.50元多增收1445577.50元,同比增60.3%。主要是业务经费和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与去年的相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为3641359.00元,其中:专项经费2474297.00元,占总收入的67.95%。
(2)支出情况:2018年财政拨款总支出3591859.00元,结余543500.00元。基本支出1167062.00元,占总支出32.4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6440.00元,占基本支出的75.95%;商品和服务支出521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4.46%;退休费支出228522.00元,占基本支出的19.58%;其他资本性支出 0元,占基本支出的0%。);专项支出2424797.00元,占总支出的67.53%。
( 3 )项目支出: 2424797.00元。其中:文物保护支出2424797.00元。
(4)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数 980304.00元,支出数980304.00元(其中项目支出0元),决算数3641359.00元。
(5)收入支出与上年对比: 今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3641359.00元,比去年2195781.50元多增收1445577.50元,同比增60.3%。主要是业务经费和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与去年的相比增加。
(6)年末收支结余情况:财政拨款结余543500.00元(其中专项结余543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7062.00元。其中:人员经费:1114962.00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52100.0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在人均人员经费开支及人均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中,占比合理。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534.00元(其中:出国(境)活动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34.00元,公务接待费0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馆运行经费支出52100.00元,单位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年初固定资产为1813190.00 元,年内购置电脑和办公家具7004元,年末固定资产为1820194.00元。实际增加固定资产7004.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项目。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项目0个,资金0万元,占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0%。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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