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19-08-13-00532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9-08-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宁县矿产资源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宁县矿产资源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矿产资源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8月12日)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及可研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协调申请有关部门对全县矿产资源进行勘探、勘测和开发、
三、负责制定全县矿产资源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调查研究,提出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实施意见。
四、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发企业完成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资源开发的探矿权、采矿权申报及争取工作。
五、负责协调处理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的道路、土地、矿区、规划等问题。
六、负责承办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各类会议和相关活动的筹备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相关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宁县矿产资源开发办公室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3个只能股室。
一,人事秘书股,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和执行机关各项工作制度。
二,煤炭资源开发管理股(简称煤炭股)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发企业完成煤炭资源开发的探矿权、采矿权申报及争取工作并对全县煤炭资源开发项目进行前置审批。
三,油气资源开发管理股(简称油气股)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发企业完成石油及天然气资源开发的探矿权、采矿权申报及争取工作。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4385312.44元,支出4013685.24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528616.36元、下降12%,支出减少1677754.76元、下降41.8%,主要原因是:①上年结转结余增加②部分企地共建项目未实施。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385312.44元,其中:基本支出4385312.44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013685.24元,其中:基本支出4013685.24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75522.65元,较上年增加371627.2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企地共建项目未实施。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4385312.44元,支出4013685.24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528616.36元、下降12%,支出减少1677754.76元、下降41.8%,主要原因是:①上年结转结余增加②部分企地共建项目未实施。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013685.24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7754.76元,下降41.8%。主要原因:部分企地共建项目未实施。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13685.24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0862.35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83.65元,主要原因是我办车辆运行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0862.35元,主要用于油田巡查、煤矿检查、下乡帮扶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5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办大力压减“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0862.35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5259.35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212738.5元,增加56.69%,主要原因是我办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046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网络设备购置及维保服务、向社会购买的第三方服务费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绩效管理评价。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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