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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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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fb-2019-08-14-00597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19-08-1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宁县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14 浏览次数: 【字体:

宁县审计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814日)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审计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814日)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宁县审计局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设“三农”资金审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和检查,维护县级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负责拟订全县有关审计的政策规定和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拟定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负责向县委审计委员会、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相关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负责向县委审计委员会、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负责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负责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

4.财政投资和以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并对重大项目进行稽察。

5.县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及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6.县直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农业农村资金、资源审计及其它有关基金、资金的财政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组织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八)代表县政府履行向县属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的职责。

(九)依法监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一)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整理、综合分析利用,以及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信息化项目信息系统的审计。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宁县“三农”资金审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监督检查“三农”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  11112.发现违反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3.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涉及“三农”资金案件。

(二)机构设置

县审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负责文秘文电、会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办纪检监察、党建、宣传、保密、信访、督查、督办、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信息化等工作。负责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资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法制信息股

1.拟订全县审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承担审计统计工作;承担有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复核、审理审计业务事项;承担机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督办,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承担社会服务购买、审计业务工作管理考核等工作;承担审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承担审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检查审计业务质量。

2.开展对审计业务相关电子数据的采集、整理、存储、管理工作,做好数据综合分析利用及信息保密工作。

3.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内部审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检查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组织内部审计机构与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组织的协调、交流工作,组织对内部审计机构开展业务情况的专项调查。

(三)财金农环审计股

1.承担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县本级预算执行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以及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2.组织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3.依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开展有关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工作。

4.承担县本级主管部门管理的农业、林业、牧业、水利、扶贫开发等“三农”资金的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5.承担县本级主管部门管理的资源能源开发利用及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四)社保经责审计股

1.承担县本级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其他单位、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的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2.拟订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章制度草案,指导和协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核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报告。

3.承担县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以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4.承担县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县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5.承担向县属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相关职责。

(五)投资项目审计股

1.承担财政投资和以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2.组织审计国家及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3.负责重大项目稽查工作。

宁县“三农”资金审计中心未设置内设机构。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70.56万元,支出总计249.52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1.46万元、增加4.42%,支出增加30.98万元、增加14.18%,主要原因是:2018年基建审计项目需购买社会服务。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70.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56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4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77万元,占 93.69%; 项目支出15.75万元,占6.31%。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8.49万元,较上年增加21.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基建审计项目需跨年度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7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6万元,增加4.42%。主要原因:2018年基建审计项目需购买社会服务。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24万元,增加42.16%。主要原因:2018年增加基建审计项目需购买社会服务。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49.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98万元增加14.18%主要原因:2018年增加基建审计项目需购买社会服务。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59.2万元,增长31.11%。主要原因:一是补发2017科学发展观及个人正常晋升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18年增加基建审计项目需购买社会服务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基本支出233.77万元,占93.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6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补发2017科学发展观及个人正常晋升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18年增加基建审计项目需购买社会服务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1.27万元,占20.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养老金纳入社保基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3.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0.85万元, 较上年减少6.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42.91万元,较上年减少2.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2018也没有单独预算拨付,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2018也没有单独预算拨付,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2018也没有单独预算拨付,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物业管理费、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减少2.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项目0个,资金0万元,占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0%。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宁县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081******42538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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