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2020-05-29-0027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5-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宁县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宁县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
一、部门概况 |
(一)主要职能 |
根据中共宁县编制委员会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宁县信访局划属行政机关,信访局机关隶属于县委县政府管理,以县委管理为主,局机关设在县委。信访局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开展工作,担负着全县50多万人的信访受理接待和信访事项转交办业务,承担转交办各级各部门,社会自然人及各级领导批示转交办的信访案件,及时应对国家重点节点、重点时段的信访维稳和相关事项的处置工作,同时应急和处置全县区域内的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并对各级各部门和群众的信访事项负有督查督办等项职能。2020年,信访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发展理念以及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积极适应新常态、树立新理念,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和创新的精神,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全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满意信访”、“效能信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大力推动“事要解决”和“息诉罢访”,全面提升“四率一占比”,为维护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坚强保障。 |
二、内设机构 |
根据县编制委员会及相关部门文件,宁县信访局属科级行政单位,核定行政编制8名。按照现有编制体制,依据《信访条例》开展工作,信访局在县委和县政府统办楼设立办公室和宁县集中处理信访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群众信访事项接待大厅,多媒体视频会议室和视频接访室,具体负责日常行政业务办理和群众信访事项接待受理,转交办工作,同时履行督查督办职能。负责承办“宁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等各股室的具体业务。 |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2020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积极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着力促进资金使用效能。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151164.00元,支出预算总额1151164.00元,较上年预算收支增长17%,预算增加主要因素是全年在岗在编8名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列入预算和人员工资刚性增资。全年安排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115116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01164.00元;项目资金(中央专项)支出上年结转50000.00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即信访事务支出10491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99140.00元;项目支出50000.00元;这些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职工正常工资和遗属供养生活补助保障,全年预算安排公用经费即机关运行经费236108.00元,公用经费较上年基本持平。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各项事务正常运转,确保县域重点信访业务和国家重要节点、重点时段信访维稳及综合治理等项工作业务经费。2020年预算精准,支出合理,进一步加强了预算管理,夯实了信访部门整体收支绩效评价的管理基础,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时效性。 |
(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049140.00元,同比增长4.71%。一是人员经费756312.00元,公用经费236108.00元,中央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50000.00元,未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遗属供养生活补助6720.00元。 |
(二)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预算236108.00元,同比持平。 |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36108.00元,分别是:办公费70000.00元,印刷费15000.00元,邮电费12000.00元,差旅费120000.00元,维修(护)费5000.00元,会议费20000.00元。以上业务经费主要用于信访局机关日常业务费用支出,能较好地确保机关各项事务正常运转。 (四)项目支出为上年结余结转50000.00元。主要用于解决2019年及2020年全县范围内摸排出的重点特殊疑难信访问题案件和“三跨三分离”案件,该笔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只能与县级财政资金配套使用,用以解决县域内摸排出的特殊疑难信访案件,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作为信访业务经费来使用。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
(六)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良好,项目资金支付精准到位,均计划达到预期目标,2020年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期望争取获得良好社会效益和预期效果。 |
四、“三公”经费情况 |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0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
2、公务用车改革说明情况。2016年已参加公车改革,我局未保留公务用车。全年不购置新增公务用车,不发生公车交通运行维护和购置费用,故无此预算。 |
3、2020年预算“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公务接待费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故不安排该项预算。 |
五、固定资产情况 2020年年底固定资产原值为291399.00元,累计折旧144489.70元,资产净值146909.30元。其中:通用设备158978.00元,家具用具123841.00元,无形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后为“0”元。 |
六、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
本年度,我局严格执行政府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及相关财政预算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支出有计划,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支出按照专款专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支付凭证合规合法,支付程序先审批后支付,切实保障机关各项财务支出合规合法正常运行,坚决保障机关各项事业正常运转。 |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
本局无政府性基金,故无此项预算。 |
八、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说明 |
今年年初县级财政预算本局2020年度在岗在编8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12个月共计上解养老保险支出应缴102024.00元,此为本年度新增财政预算支出。 |
九、专业名词解释 |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信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的基本支出。 |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信访局开展特殊疑难信访案件配套中央、省市级财政预算专项资金解决的特殊疑难信访案件而使用的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信访工作任务和相关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经费支出。 |
8、“三公”经费:指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信访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因业务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费用,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宁县信访局 |
202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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