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2020-08-11-0068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8-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中共宁县委编办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中共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8月12日)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中共宁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事机构,是县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县委编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督促落实。
二是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及其实施意见,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三是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全县副科级以上行政机构设置方案。
四是审核县委、县政府和县人大、县政协、各人民团体机关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方案。
五是协调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县委部门与县政府部门之间以及县与乡镇的职责分工。
六是提出乡镇党政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指导乡镇机关的机构改革工作。
七是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审核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的设置并按规定报批副科级及以上事业单位的设置。
八是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承担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审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承办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九是负责全县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等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等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十是负责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对机构编制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开展有关改革方案落实情况与单位“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工作。
十一是负责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及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募)机构编制审核及人员调配中有关机构编制使用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全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机构编制审核工作;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审核工作;负责指导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工作。
十二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和市委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机构编制管理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室、登记股。下属1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县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2019年末与2018年度相比我办行政编制、事业编制、人员无变化。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638293.60元,其中:本年收入1583529.80元,上年结转54763.80元。支出总计1638013.60元,结转280.00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66,915.20元,较上年增加11.78%,支出增加332,159.07元、较上年增加25.44%,主要原因是:①人员工资增加;②机构改革业务量增加。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583529.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3529.80元,占100%。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638013.60元,其中:基本支出1538013.60元,占99.4%;项目支出10000.00元,占0.6%。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280.00元,较上年减少54483.80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支出加快。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583529.8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915.20元,增加11.78%。主要原因:①人员工资增加;②机构改革业务量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8329.8元,增加44.58%。主要原因:①人员工资增加;②车补发放。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38013.6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2,159.07元、较上年增加25.44%。主要原因:①人员工资增加;②机构改革业务量增加;③车补发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2813.60元,增长49.56%。主要原因:①人员工资增加;②车补发放。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7561.80元,占77.99%,较年初预算增加。主要原因:①人员工资增加;②车补发放。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0451.8元,占21.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增加。农林水支出10000.00元,占0.62%。主要是驻村队员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8013.60元。其中:人员经费1308165.86元, 较上年增加135100.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及车补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319847.7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84.00元,其中:出国(境)活动费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2016年车改后,本单位无保有车辆,也无新购置车辆;公务接待费2384.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84.00元,主要是当年上级检查接待,共接待2批次,接待13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9,847.74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增加42647.74元,增加15.36%,主要原因是我办由于党政机构改革工作的开展业务量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原值194,424.00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13,251.49元,固定资产净值81,172.51元。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项目0个,资金0万元,占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0%。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中共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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