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2020-08-20-00765 | 发布机构: | 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0-08-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0年8月18日)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扶贫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宁县扶贫办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有关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分析研究全县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典型经验、组织开展成果宣传,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拟订中央、省、市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金、中央单位定点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考察、论证、立项、申报等,并做好组织实施、项目备案、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项目检查验收、绩效评价,配合做好贫困县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
3.负责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联络服务。
4.负责组织对全县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开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统计监测、动态分析等工作。
5.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帮扶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宁县扶贫办是正科级机关行政单位,为财政预算一级单位,本单位根据上级扶贫部门分工要求,结合县扶贫办工作实际,成立综合股、脱贫攻坚业务股、建档立卡股、计划股、产业股、帮扶股、督查信访股7个股室。2019年本单位共有在职人员22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非参公事业人员3人;退休人员2人,年底已经移交社保,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收入总计33029239.91元,其中:本年收入32075968.49元,占97.11%;上年结转953271.42元,占2.89%。与2018年相比,收入减少65564656.59元,下降66.5%,主要原因是全县村级互助资金回退结束。
本单位2019年度收入合计32075968.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746468.49元,占86.5%;其他收入4329500元,占13.5%。与2018年相比,收入减少63510965.73元,下降66.44%,主要原因是全县互助资金回退结束。
本单位2019年度支出合计 32733725.91元,其中:基本支出7721794元,占 23.59%; 项目支出25011931.91元,占76.41%。与2018年相比,支出减少61934899.17元,减少65.42%,主要原因是全县互助资金回退结束。
本单位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95514元,较上年减少657757.42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收入合计27746468.49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减少9490073.31元,减少25.4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527568.49元,增长2176.35%,主要原因是追加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本单位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28081935.91元,较上年决算数支出减少8558860.75元,减少23.3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863035.91元,增长2203.88%。主要原因是追加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本单位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579.5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5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农林水支出27970356.41元,占9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863158.41元,主要原因是追加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70004元。其中:人员经费2092213.18元, 较上年增加104123.1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977790.82元,较上年增加124583.08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发放公务员车补,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变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公务车购置费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公务接待费0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无公务用车,无国内公务接待。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7790.82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增加124583.08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发放公务员车补。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总资产334880元。年初固定资产总额243460元,年内购置91420元,年末固定资产总额334880元(其中:通用设备212140元,累计折旧78454.14元;家具、用具及装具107160元,累计折旧24592.93元;无形资产15580元,累计摊销15580元)。年末固定资产净值216252.93元(其中:通用设备133685.86元;家具、用具及装具82567.07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83600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28081935.91元,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组织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平均自评得分97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附件2:宁县扶贫办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宁县扶贫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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