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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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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2020-08-20-00770 发布机构: 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效日期: 2020-08-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0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8月20日)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县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二)机构设置

住建局内设人事秘书股、城建股、村镇股、工程股、财务室,下设宁县工程质量安全监测监督站。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有行政编制12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7名,2019年末在职职工1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临时工1名,遗属供养7名,退休人员13名,年底已经全部移交社保,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收入总计371419574.84元,支出总计 327528893.50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45029118.82元,增加193.87%,主要原因是棚改项目收入增加,2019年财政下达地方一般专项债券资金230000000.00元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增加224517592.52元,增加217.95%,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同步支出增加。

本单位2019年度收入合计371419574.8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756856.76元,占本年度收入的29.28%,政府性基金拨款262662718.08元,占本年度收入的70.72%。

本单位2019年度支出合计 327528893.5元,其中:基本支出2944478.4元,占0.89%;项目支出324584415.1元,占99.11%。

本单位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7253292.34元,较上年增加43874137.3元,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项目跨年度实施。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收入总计371419574.84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5029118.82元,增加193.87%,主要原因是棚改项目收入增加,2019年财政下达地方一般专项债券资金230000000.00元用于棚户区改造。

本单位2019年度支出合计 327528893.5元,支出增加224517592.52元,增加217.95%,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同步支出增加。

本单位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国防支出1386111.00元,占0.42%,用于人防工程建设;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976112.9元,占0.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9136.9元,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及抚恤金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258788369.6元,占79.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384350.3元,主要原因追加政府性基金拨款,棚户区改造项目;

农林水支出10760000元,占3.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00000元;

住房保障支出25618300元,占7.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148300元;

其他支出30000000元,占9.1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计2944478.40元。其中:人员经费2570643.23元, 较上年增加2491922.4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单位人员调动,工资增加,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373835.17元,较上年增加458923.47元,主要原因补发当年及历年公务员车补,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3835.17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县级储备粮利息费用补贴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增加260723.17元,增长69.7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相关业务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327528893.50元,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组织对人防工程建设、棚户区改造、宁县县城亮化维修工程三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平均自评得分98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262662718.08元,用于棚户区改造及老城区集中供热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2.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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