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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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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2020-08-20-00777 发布机构: 宁县纪委
生效日期: 2020-08-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宁县纪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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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纪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宁县纪委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是负责组织、协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工作。

三是负责检查、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的合法权益。

四是按照分级管辖的原则,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上述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他们作出行政处分;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 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保护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正当的合法权益。

五是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性党风党纪、廉政勤政方面的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六是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宁县执行党纪条规的有关文件;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拟定宁县行政监察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七是负责宁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对乡镇纪委、领导班子人选和县直单位纪检书记人选提出建议、意见;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八是承办宁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签订、考核、督促检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建设工作;对违反庆阳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勤政建设等政策规定的组织和个人进行检查、监察和责任追究。

九是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庆阳市纪委、监察委授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宁县纪委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设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11个职能室和直属派出机构党群机关纪工委(事业),另外,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县委工作机关,由县纪委代管。

(三)人员情况:

宁县纪委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现有编制44个,其中:纪委编制32个(行政编制30个,机关工勤编制2个),事业编制6个,巡察办编制6个。单位现有在职40人,退休1人。其中:纪委行政在职27人,事业在职10人,巡察办行政在职3人。较2018年行政人员增加7人,退休增加1人,退休3人移交社保。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7559239.5,比20185005450增加2553789.5,同比上涨51.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资、年中追加项目资金支出和办案和巡察业务经费增加

我委2019年总收入755923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7359239.5元,占总收入的100%。

2019年总支出7595114.8元,结余50240.5元。基本支出4593159.50元,占总支出60.47%;项支出3,001,955.30元,占总支出的39.53%。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7559239.5,比20185005450元多收2553789.5,同比上涨51.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资、年中追加项目资金支出和办案和巡察业务经费增加

收入情况我委2019年总收入7559239.5元。较上年增加51.02%,原因为人员增加及工资调资、年中追加项目资金支出和办案和巡察业务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增加4245899元,增加126.77%,原因是年中追加综合纪检组办公区建设项目经费、作风办成立专项经费、专案办案经费、巡察业务经费、一卡通专项治理经费和年内因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需要转隶(调入)我委7人,增加人员经费。

支出情况:2019年总支出7595114.8元,结余5024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45899元,增长126.77%,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资,二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支出,三是办案和巡察业务经费增加。基本支出4593159.50元,占总支出60.4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03259.24元,占基本支出的65.40%;商品和服务支出1295262.26元,占基本支出的2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2058.00元,占基本支出的6.3%;其他资本性支出258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1%。);专项支出3,001,955.30元,占总支出的39.5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93056.8其中:人员经费3295317.4元, 较上年增加417186.1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新调入7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295262.26元,较上年增加221993.84元,增长20.68%,主要原因是办案、巡察业务经费以及发放公务员车补,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专项支出2801,955.30元,主要用途是办案、巡察工作增加业务经费、作风办成立专项经费、一卡通专项治理经费和综合派驻纪检组办公区建设经费。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42879.73元,较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3020.27元,减少8.7%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公务车购置费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479.73,较年初预算增加22479.73,增加281%,主要原因是年内调拨入车辆1辆,相应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12400,接待11批次45人次,较年初预算减少25600元,减少67.37%,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开源节流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2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45人次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5262.26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221993.84元,增长20.68%,主要原因是办案、巡察业务经费增加以及发放公务员车补。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年初非流动资产为2356544.85元,年内购置705306其中:通用设备547176元,专用设备1800元,办公家具103480元,无形资产52850元;年末非流动资产为3061850.85元,资产净值为2282407.42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有公务用车2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705306,其中其中:通用设备购置支出547176元(办公办案设备、电脑、打印机),专用设备购置支出1800元(办案区食品采样电冰箱),办公家具购置支出103480元,无形资产购置支出52850元(保密内网建设)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7595114.8元,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组织对宁县纪委监委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业务及办案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宁县纪委监委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业务及办案用房附属设施改造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平均自评得分89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附件2:宁县纪委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宁县纪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宁县纪委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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