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2020-08-21-00800 | 发布机构: | 宁县盘克镇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0-08-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宁县盘克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0年8月18日)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盘克镇人民政府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抓好精准扶贫工作,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7)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镇属一类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现有内设机构7个,其中有:盘克镇动植物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盘克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盘克镇农村公路管理所、盘克镇农业服务中心、盘克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盘克镇水利工作站、盘克镇文化服务中心。核定行政编制27人(行政编制25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2人(盘克镇动植物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5人、盘克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5人、盘克镇农村公路管理所2人、盘克镇农业服务中心7人、盘克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7人、盘克镇水利工作站3人、盘克镇文化服务中心3人)。
2019年末实有人数为83人(行政人员11人,事业人员53人,临时人员2人,退休人员1人,遗嘱供养12人,退职人员4人)与2018年度相比我单位减少9人,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社保和人员正常调动。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收入总计12459131.50元,支出总计11671502.00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69024.00元,减少0.5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出和业务经费减少。支出减少994850.74元,下降7.85%,主要原因人员调出和业务活动费用支出减少。
本单位2019年度收入合计12459131.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59131.50元,占100%。
本单位2019年度支出合计11671502.00元,其中:基本支出8101692.50元,占69.41%; 项目支出3569809.5元,占30.59%。
本单位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18277.00元,较上年增加787629.50元,主要为未竣工验收项目资金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459131.5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024.00元,减少0.5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出和业务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52546.5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2016年至2019年公务员车补、科学发展业绩奖金、人员增资、取暖费及业务经费。
本单位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671502.00元,较上年决算数支出减少994850.74元,下降7.8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和业务活动费用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64917.00元,主要原因是追加2016年至2019年公务员车补、科学发展业绩奖金、人员增资、取暖费及业务经费。
本单位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40996.50元,占82.6%,较2018年增加2596787.26元,增加36.8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资以及奖励金和2016至2019年车补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4749.00元,占11.61%,较2018年增加217698.00元,增加19.1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资和退休人员增加。
农林水支出640756.50元,占5.49%,较2018年减少1954336元。减少75.31%,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队经费和农村综合改革费用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01692.50元。其中:人员经费6711087.42元,较上年减少654488.0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导致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390605.08元,较上年减少1028779.66元,较少42.52%。主要原因是取暖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减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74414.34元,较年初预算数相比减少5585.66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公务车购置费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4414.34元。较上年增加6932.48元,增加主要用于乡镇业务检查、下村帮扶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公务接待费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00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 2019年本单位接待费30000.00元(不含会议室茶叶费用),车均购置费0元,车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414.34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0605.08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减少1028779.66元,较少42.52%。主要原因是取暖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单价50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较2018年无变化。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资金11671502.00元,年度支出执行情况良好。(附件2:宁县盘克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宁县盘克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8211******3316.pdf
附件2:宁县盘克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02008211******15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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