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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2020-08-24-00826 发布机构: 宁县太昌镇财政所
生效日期: 2020-08-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太昌镇财政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4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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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太昌镇财政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我镇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制定全镇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财税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财力的建议;

3.负责管理乡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乡级年度全口径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监督全镇预算执行。组织编审本镇财政年度收支预决算,办理预算收支等会计事项,定期做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4.实施全镇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财政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开展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和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处理财政会计日常事项和账务,办理预算收入、预算支出、财政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收支会计事项。指导所属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报账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严格审核各单位报账人员提供的各类财务资料;

5.监督实施全镇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配置标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拟定和执行全镇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6.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全镇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定期向县局及镇党委、政府汇报预算执行和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制定财政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规则,安排部署财政中心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定期检查督促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7.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监管乡镇财政资金,审核所有款项支付,落实惠农政策,对财政资金的支付安全及效益进行检查、监督。办理惠农专户资金核算,依法实施惠农资金监督。负责做好相关惠农电子数据保存保密,做到互相监督,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安全。切实做好惠农财政补贴资金账务处理,做到账务健全、日清月结、账证相符,准确反映各项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以便于资金的核对与检查;

8.承担财政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各项财政政策、法规、制度的宣传、落实及监督。完善乡镇财政公开公示制度。组织开展财政调研,为镇党委、政府及县局决策准确提供信息资料。

(二)机构设置

太昌镇财政所隶属太昌镇人民政府,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机构较2018年无增减变化。事业编制5人,实有在职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人,非参公事业人员4人。人员较2018年无增减变化。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收入总计650055.93元,支出总计650055.93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477.33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资和业务经费增加。支出增加8862.96元,增加1.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资和业务经费增加。

本单位2019年度收入合计650055.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0055.93元,占100%。

本单位2019年度支出合计650055.93元,其中:基本支出643670.3元,占99%; 项目支出6385.63元,占1%。

本单位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上年减少6385.63元,单位正常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50055.93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77.33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资和业务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522875元增加127180.93元,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了科学发展业绩奖金、人员增资、取暖费。

本单位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50055.93元,较上年决算数支出增加8862.96元,增加1.3%,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了科学发展业绩奖金、人员增资、取暖费。

本单位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3124.63元,占7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62.96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6931.3元,占24.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3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367.03元。其中:人员经费307203元, 较上年增加8862.9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71536元,较上年增加17886元,主要原因是取暖费用增加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变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公务车购置费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公务接待费0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无公务用车,无国内公务接待。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公用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公用经费支出71536元,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增加17886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取暖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金额为2041768.15元,累计折旧133277.12元,净值1908491.03元。其中:通用设备98273.17元,累计折旧69274.8元,净值28998.37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74474.31元,累计折旧25833.07元,净值48641.24元,土地、房屋建筑物1865520.67元,累计折旧36711元,净值1828809.67元。无形资产3500元,累计折旧1458.25元,净值2041.75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事项。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650055.93元,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本单位无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附件2:宁县太昌镇财政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宁县太昌镇财政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2.宁县太昌镇财政所整体支出绩效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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