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2020-08-26-00891 | 发布机构: | 宁县米桥镇财政所 |
生效日期: | 2020-08-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宁县米桥镇财政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0年8月13日)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米桥镇财政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及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2.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3.负责强农惠农资金发放、管理、“乡财县管”和“村财乡代理”会计核算工作;
4.负责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5.负责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管理工作,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6.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制度,对本乡镇各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现有独立编制机构1个。核定编制5人,现有财政供养人员6人,其中:事业在职职工3人,事业工勤人员2人,临时工1人。机构较2018年无增减变化。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453852元。支出总计453852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0600元,上涨2.3%,支出增加10600元;原因为:本年人员支出以及工会费、福利费增加。
本部门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538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3852元,占100%;其他收入无。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53852元,其中:基本支出453852元,占总支出100%;项目支出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53852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00元,上涨2.3%,原因为:因本年人员支出及工会费、福利费增加。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53852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00元,上涨2.3%,原因为:人员支出及工会费、福利费增加。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3852元,占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960元,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支出及工会费、福利费、取暖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3852元。其中:人员经费401637.08元, 较上年减增加2243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52214.92元,较上年减少35980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费减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公用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公用经费支出52214.92元,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电费、差旅费、取暖费、劳务费、工会费、福利费等。公用经费较2018年减少35980元,减少4.08%,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年末米桥财政所固定资产原值为356979.72元,其中:房屋建筑物218797.72元、通用设备34210元、家具用具103972元。本年累计折旧187566.28元,资产净值为169413.44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度无项目支出。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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