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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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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2020-08-26-00901 发布机构: 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生效日期: 2020-08-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6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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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发展和森林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林业发展政策和森林生态环境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根据全县林业发展的需要,组织和指导全县的林业体制改革工作;

2.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各类林业基地项目建设,对国营林场和林业工作站实行宏观管理,承办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规,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实施木材凭证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林政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征占用林地和审核、审批,主管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和监督林地利用,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

4.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全县森林防火,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

5.负责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保护点,主管全县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科学开发利用,负责濒危动植物物种进口及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木材,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检查;

6.对全县木材生产、林产品等实行行业管理,规划和指导木材和林产品市场建设;

7.根据林业发展的需要,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研究、预审和报告,负责筹集、管理、监督、使用林业建设资金和技术引进管理工作;

8.研究拟定全县林业发展的政策调节意见,组织指导实施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科技、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林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宁县林业和草原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为财政预算一级单位,2019年内设5个职能股室,具体为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林政稽查股、综合业务股、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股,直属事业单位为林业技术推广站、种苗管理站、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办公室、森林派出所、亚行项目办公室、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盛林业工作站、早胜林业工作站、湘乐林业工作站、新宁林业工作站、九龙川林场。

2019年年底本单位共有行政人员13名,事业人员70名,正式在职职工83人,其中计划内临时人员4人,遗嘱供养人员16人。退休职工42人,其中30人移交社保,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收入总计82377563.44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7019860.35元),支出总计82377563.44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4131151.01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0859100.05元,增长15.18%,主要原因为年初结转和结余数较大。支出增加33892103.10 元,增长69.9%,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资,二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本单位2019年度收入合计55357703.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225903.09元,占99.76%;其他收入131800.00元,占0.24%。

本单位2019年度支出合计 68246412.43元,其中:基本支出13816282.17元,占 79.76%; 项目支出54430130.26元,占20.24%。

本单位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131151.01元,较上年减少12888709.34元,主要原因是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收入合计55225903.09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6292560.30元,下降22.78%。主要原因是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拨款减少。

本单位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8115237.71元,较上年决算数支出增加19629777.37元,增长40.4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结转资金支出较大。

本单位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5256.59元;节能环保支出28724128.65元;农林水支出36485852.47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85107.45元。较上年增加2083280.96元,增长17.9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抚恤金、发放公务员车补,公务用车购置等。其中:人员经费10063903.65元,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奖励金;公用经费3621203.8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购置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315393.99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00000.0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393.99元。较上年增加249015.67元,主要是当年购置森林消防应急管理车1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车购置费300000.0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393.99元,公务接待费0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1辆,无国内公务接待。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21203.80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单位年初固定资产原值为2621327.30元,年内新增固定资产381700.00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3003027.30元,累计折旧998862.01元,其他应付款8670681.17元,长期应付款3822807.85元,期末负债和净资产合计24650990.63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715730.00元,为公务用车购置、防火物资及森林管护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68246412.43元,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组织对2019年第一批森林植被恢复项目、2019年贫困林场扶贫资金、2019年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劳务费等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平均自评得分98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附件2: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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