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xzf000/20210811-00082 | 发布机构: | 宁县财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1-08-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宁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1年8月11日)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公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
2.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全县地方性公路规章和实施意见的草拟送审。负责编制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发展预测、经济运行分析的信息引导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交通行业国有资产重组和路产路权的经营管理工作。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3.负责全县公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公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
4.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工程招投标和工程预算的管理。承办全县公路施工企业资质的审查、报批和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宁县交通运输局内设6个股(室)为办公室、公路规划股、建设管理股、养护管理股、安全监督股、交通战备办公室;下设三个事业单位为宁县县乡公路养护管理站、宁县公路局、宁县路政执法大队。
2020年底核定编制69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事业编制58名;共有在职人员79人(行政人员10人,非参公事业人员69人),较上年增加32人,主要是机构改革合并长官超限站和宁县路政执法所;遗嘱供养人员3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194089830.11元,较上年增加138442030元,增加248.78%;主要原因:一是涉农整合资金下达农村公路自然村道路建设项目和银西高铁宁县站至县城连接线及站前广场项目资金投入增加;二是机构改革将长官超限站人员移交,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195959645.2元,较上年增加141,897,202.54元,增加262.47%,主要原因: 一是涉农整合资金下达农村公路自然村道路建设项目和银西高铁宁县站至县城连接线及站前广场项目资金支出增加;二是机构改革将长官超限站人员移交,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194089830.1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109418.11元,占本年收入42.8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9998512.00元,占本年收入51.52%,其他收入10981900.00元,占本年收入5.66%。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195959645.20元,其中:基本支出8267327.6元,占本年支出4.2%;项目支出187692317.6元,占本年支出95.8%。
本单位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847925.21元,较上年减少4112243.09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实施进度较快,仅有自然村道路及水毁维修项目及银西高铁连接线项目未完工。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3107930.11元,较上年增加127460130.25元,增加229.04%。主要原因涉农整合资金下达农村公路自然村道路建设项目增加、银西高铁宁县站至县城连接线及站前广场项目资金投入。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4977745.2元,较上年增加13091530.54元,增加242.2%。主要原因是银西高铁连接线项目支出及解决以前年度项目欠款。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2177.02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02177.02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预算下达科目调整;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7347.36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787.36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
城乡社区支出2908512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48%,较年初预算增加1248512元,主要原因是用于银西高铁连接线项目及乡镇道路建设补偿资金;
农林水支出24222516.48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72016.48元,主要原因是整合下达农村公路自然村道资金;
交通运输支出66099092.34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69484.34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拨款;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982900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0.2%,较年初预算增加98290000元,主要原因是用于银西高铁连接线及站前广场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计8267327.6元。其中:人员经费6795600.9元,较上年增加1502365.9元,增长22.1%,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及机构改革合并长官超限站、宁县路政执法所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医疗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补助;公用经费866726.7元,较上年增加409191.37元,增加47.2%,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合并长官超限站、宁县路政执法所导致办公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企业的补助605000元,主要用于宁县公共交通公司公交车运行经费。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0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情况:2020年度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020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情况:2020年度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化,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接待。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6726.7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47.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长官超限站和宁县路政执法所,办公费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原值9246929.39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3317078.64元,固定资产净值5929850.75元。本单位共有执法执勤车1辆,特殊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1辆,价值1027000.00元;无单位价值500000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0000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3.75,结果为“优”。对农村公路养护项目、农村公路安保项目、宁文公路昔家咀至望宁段改建项目3个项目组织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银西高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了绩效评价。(附件2:宁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99998512元,安排用于银西高铁连接线及站前广场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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